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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8月3日 · 勞基法》第15條第2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不定期契約之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也就是: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應於10日前預告;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應於20日前預告;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則應於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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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 定期勞動契約:根據勞基法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 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2. 不定期勞動契約:根據勞基法第16條第1項,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以下之規定: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根據以上規定,勞工離職前的預告期,可整理如下: (一)定期勞動契約. 1.三個月以內:法無明文,原則上無需預告,但雙方另有約定時,從其約定所以試用期間離職,要先確認一下雙方的勞動契約或是面試、到職時公司有沒有針對試用期間離職有特別約定喔!

    • 若欲採到離職區分大小月、依當月實際日數計算,是否可行?工資 之計算方式,可由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約定;因此勞資雙方若已事先約定於到離職當月(不足月在職)按實際日數(區分大小月)計算「一日工資」,自屬可行。
    • 到離職當月,若欲依實際出勤工作日數計薪,是否可行?按實際出勤工作日數計薪(例假、休息日不給薪),即屬日薪制或時薪制。既已非屬雙方原勞動契約所約定之月薪制,則涉及勞動條件變更,應經勞工個別同意。
    • 若按每月30日計算,則大月應計31日工資?請一日事假,仍計給30日工資?「月薪制」即表示不區分大小月,每月給付相同數額之薪資,不因大月31日而增加給付數額。
    • 月底逢假日(如:110/7/31為週六休息日)而於前一日離職者,應如何認定在職天數?契約終止的權利為形成權,只要終止契約的意思表示傳達使另一方了解,即可生效。
  4. 2024年4月1日 · 如果是「不定期契約」的勞工,雖然隨時可以提離職,但要提離職時,必須遵守第16條第1項的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來告知雇主。 第16條第1項: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5. 2022年11月11日 · 工作未滿三個月當天離職可以嗎? 勞基法離職預告工作天要多久? 專業律師帶你看離職預告期規定,避免離職預告期不足的問題,幫助你找到最佳的提離職時間點!

  6. 2024年3月17日 · 勞基法未在法規上明訂未滿三個月離職是否需要預告,但從過往的判例當中,可以清楚知道,在不定期的契約下,若工作未滿三個月,不必提前預告離職,告知離職當天就可以離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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