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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修法遙遙無期,早在2016年11月7日由政務委員張景森、林萬億召開的行政院內部會議,早已幫亞解套:「礦業權展現階段不須踐行《原基法》第21條。 」有了政委的背書,亞隨即在11月15日申請新城山礦場20年的礦權展現,隔年3月核准通過。 亞位在花蓮新城的礦山與工廠。 (攝影/林佑恩) 住在礦場下首當其衝的Ayu部落族人不服,提起撤銷亞礦權展現的行政訴願,案子目前仍在高等行政法院訴訟中,代理族人的是法扶「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謝孟羽律師,他說:「即使《礦業法》還沒修過,光是《原基法》21條 再加上《諮商取得原住民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現有法令就已經很夠用了!

  2. 田明正說:「亞泥和內政部省政府縣政府在台中辦事處協商討論要用什麼機關來告原住民因為亞泥沒法自己告後來就委託省政府原民會提告

  3.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宜蘭冬山、蘇澳是空汙重災區,你知道嗎? 一提到宜蘭,多數人印象是好山好水,殊不知它也有嚴重的空氣汙染問題。 四大水泥廠跟工業區集中在冬山、蘇澳一帶,每天不定時傳來化學臭味,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翻開冷冰冰的空汙數字赫然發現,宜蘭四大水泥廠的超標偷排情況很嚴重。 這些水泥廠為何又臭又高頻率違規? 其實跟事業廢棄物有很大關係。 剛搬到宜蘭冬山,新居都還沒有安置妥穩時,Julieta就隱隱然感覺空氣不對勁。 無論在家裡或走在路上,總不時聞到煙硝臭氣混雜著酸酸的味道,刺激她的鼻子、眼睛,嚴重時甚至胸悶、嘔吐。 身體反應如此直接,但環顧周遭居民卻安之如飴沒人抗議,她都懷疑是否是自己太敏感。 有一陣子,她在路上看到人就抓著問:「你有沒有覺得空氣很臭?

  4. 5月30日上午多名台塑海外汙染案關係人在10點台塑股東會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台塑集團不應再侵害環境與人權。 他們是:美國德州的黛安・威爾森(Diane Wilson)、裴南茜(Nancy Bui)、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雪倫・拉維尼(Sharon Lavigne),分別代表台塑德州廠汙染案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簡稱台塑越鋼汙染案以及台塑化美國路州投資案。 台塑多起海外重大汙染引起國際側目,甚至 Netflix還針對德州案製作紀錄片 。 雖然這些爭議已有階段性處理結果,例如:德州案在2019年與受害者達成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3億元)的和解;台塑越鋼案在2016年賠償5億美元(約新台幣153億元)給越南政府;台塑化路州投資案因疫情與抗議而停擺。

    • 修《醫療法》,充實財團法人公益性質
    • 醫療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的混淆
    • 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爭議
    • 醫院營利關我何事?
    • 《醫療法》修法往對的方向前進?

    從血汗醫護到醫病糾紛,無論是醫護人員及病患,《醫療法》修法皆至關重大。今年4月,《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從行政院送到了立法院,不意外的,其中關乎醫、病權益的財團法人醫院治理、限縮醫事人員刑事責任等內容多有爭議,因此再度卡關。 目前營運中的醫療財團法人有53家,淨值達5,000多億元。規模最大的前3家依序是長庚醫院、慈濟醫院、亞東醫院。財團辦財團法人醫院不稀奇,台灣不少具醫學中心規模的財團法人醫院背後還有宗教組織。 「財團法人」真實含意是「非營利」,醫院是公益性,但「萬年董事會」長期把持,少不了營利績效要求,甚至成為人事鬥爭、剝削醫護的主要工具,「非營利」,長久以來並非多數人的普遍感受,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醫院實質上是營利優先。

    以《民法》及各類相關法令規範而言,「財團法人」是以「非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財團法人的誕生,要先有一筆由捐助人所捐助的「財產」,選出一個「董事會」,由董事們按照章程來管理這筆財產,為的是達成捐助者所欲達成的「非營利」目的,例如私立學校、財團法人醫院、財團法人公益基金會等。 所謂「非營利」,並不是說財團法人不能有「盈餘」,也不是說財團法人所聘僱的員工都是不領薪水的志工,而是不以求盈餘為唯一目的,也就是要考量「公益性」。 為了確保這一點,法令規定財團法人的盈餘必須至少有一定比例使用在符合當初設立之目的(教育、醫療、研究等)上,不可以像一般公司直接將盈餘分配給董事。甚至根據《民法》規定,若財團法人的行為有違設立目的(非營利)時,法院或主管機關可以宣告財團法人的行為無效,甚至解散財團法人。 另一種法人...

    醫院長期盈餘,不用繳稅,人力經費比率還下降。過去醫改會的醫院財報分析就點名過長庚、馬偕、振興等醫院,醫院捐贈資金給關係學校或基金會,讓醫院財報盈餘縮水或變成醫療本業赤字。 財團法人醫院利益捐輸爭議還不只如此,例如醫院將醫療、社福、保全、教育研究、清潔、工程等,外包給母企業的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保全公司、清潔公司、醫學科技公司等。例如有所謂的「萬年包租公」,國泰醫院、中心診所、宏恩醫院等院向母集團企業、董事會關係人租賃醫院樓房,租金均不便宜,導致醫療本業盈餘因支付租金而稀釋;或聖保祿等醫院向關係人銀行借貸,導致醫院負債比例過高。 享有免稅優惠的財團法人醫院,依法必須提撥社福金從事醫療公益活動。去年12月,醫改會召開記者會點名有4成醫療本業賺錢的財團法人醫院,近3年明明盈餘成長,但社福金投入比率卻...

    只要我們有機會住到醫院,「這件事情就與我有關」! 財團法人醫院的設立是「公共財」,盈餘如何用在公益及醫院永續經營當然重要。然而每年健保給付有超過5成在財團法人醫院,其免稅優惠卻不見得用於實質公益,卻成了醫院不斷擴充為「酷斯拉」的主要理由。 現任行政院主計長、前中央健保局經理的朱澤民便曾為文指出,財團法人醫院為了節稅,就擴充醫院規模,「醫院愈有盈餘,又為避免繳稅就愈擴充,擴充後再有盈餘,為節稅就再擴充」。大型醫院愈形巨大,實質擠壓了獲利不多的地區醫院、須繳稅的社團法人醫院。如今大者恆大、中小型醫院及基層診所萎縮的實況,嚴重不利於民眾的醫療可近性。 財團法人醫院的非營利、公益性質遭到破壞,變成徒具非營利形式、實則利潤至上,不但可能使得民眾對醫師喪失信心,財團法人醫院更容易形成犧牲病人健康、安全,...

    對照現實,台灣近年引起民眾關注的血汗醫院議題,便與財團法人醫院治理高度相關。 醫改會等民間團體提出《醫療法》的修法方向,主要便是回歸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包括解決「萬年董事長(會)」,避免利益輸送;教研及社福經費應從實質「收入盈餘」提撥,擴大教研及社福額度。所有稅後盈餘收入,應優先用於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短缺人力,解決血汗醫護及人力短缺過勞的問題。設立公益監察人及跨部會聯合查帳,力求財團法人醫院財報透明、盈餘分配公益。 歷時多年仍在修法階段的《醫療法》,直到如今爭議未定。號稱「搶救血汗醫護」的行政院本《醫療法》修正案,卻遭民間團體評為「空包彈」。政院版〈搶救血汗醫護條款〉並無罰則,「就像老虎沒有牙」;也無跨部會聯合查帳,以防堵醫院作帳到虧損;過去醫院透過對外鉅額捐贈給自家醫院基金會、宗教機...

  5. 2022年8月23日 · 面對各地方反映事廢清除價格上漲、焚化爐處理量能緊繃問題,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接受《報導者》專訪時坦言,今年全可燃事廢處理量的確有缺口,估計約在20萬噸左右。. 她表示,為了填平缺口,環保署盤點已接近完工的處理設施,包括 ...

  6. 五輕在內的高雄煉油廠走入歷史後,高雄承受的苦難卻未結束,北邊的汙染減輕,卻讓南邊繼續加碼。大林蒲891根煙囪三面圍村,就是南高雄環境難民的悲情寫照。90年代起在外海的大規模填海造陸計畫,又堵住最後的一線生機。人工浮島上沒有許諾的河岸公園,而是油槽、管線,還有被稱為「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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