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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拾柒公益彩券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共計3題公益彩券經銷商如何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2905) 更新日期107-07-16. 公益彩券經銷商分為甲乙二類甲類經銷商是銷售傳統型及立即型彩券由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經營因不是採營利事業組織型態經營尚無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問題乙類經銷商是銷售電腦型彩券採公司組織型態經營的營利事業應依稅法規定申報繳納營利事所得稅

  2. 1161 公益彩券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即營利事業組織型態),如為使用統一發票者其公司個人股東合夥人及獨資資本主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更新日期:110-10-06. 1.使用統一發票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須依所得稅法第21條規定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的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並依同法第24條及第71條規定以其所取得的公益彩券銷售佣金兌獎佣金及經營其他營業項目的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的純益額為所得額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3. 公益彩券經銷商分為立即型電腦型2類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是銷售傳統型或立即型彩券由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經營因不是採營利事業組織型態經營其經銷商銷售彩券之所得應併計其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電腦型彩券經銷商是銷售電腦型彩券採獨資合夥或公司組織型態的營利事業組織型態經營屬按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之獨資或合夥組織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得免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惟應按下列規定計算盈餘,並由其獨資事業主或合夥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法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已依規定設帳記載並保存相關憑證者,以其所取得之公益彩券銷售佣金、兌獎佣金及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餘額計算。

  4. 1162 公益彩券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如為免用統一發票者即小規模營利事業),合夥人及獨資資本主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更新日期:113-04-09. 每月營業額未達200,000元經稽徵機關核定免用統一發票的獨資或合夥事業即小規模營利事業),無須辦理營利 ...

  5. 中獎營利事業之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 (2907) 更新日期:106-03-22. 中獎人如果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每聯 (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稅額;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除應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全額扣 ...

  6. 1160 公益彩券之個人經銷商銷售公益彩券所取得之批售折扣佣金收入是否需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應如何計算所得? 更新日期:113-04-11. 個人銷售公益彩券所取得之批售折扣即所謂佣金收入屬所得稅法規定之執行業務所得應課徵綜合所得稅。 其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依法設帳記載並取得相關憑證供稽徵機關核實認定其所得額;如未依規定設帳記載者,得以其收入減除財政部核定之112年度公益彩券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費用率60%計算之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承銷人取得該筆佣金收入非受託發行公益彩券機構所給付,故不會取得該機構開立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而稽徵機關嗣後如認為有稽查必要者,得洽請彩券發行機構提供經銷人資料,以供查核。

  7. 最新消息. 統一發票使用載具歸戶並設定獎金匯款帳戶,中獎獎金免納印花稅! 更新日期:112-01-3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陳小姐來電詢問,電子發票領取中獎獎金時是否需繳納印花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統一發票、公益彩券等,中獎獎金250元 (含)以上者,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依印花稅法規定應按中獎金額千分之4,貼繳印花稅。 例如中獎獎金為1,000元,須貼用4元之印花稅票。 如以收受支票方式領取獎金,並在領據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則無須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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