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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 經濟部駁回大同公司派變更董事登記,也核准大同公司外部股東召集股臨會,由市場派欣同投顧董事長林宏信擔任股臨會主席。 他強調,除了金管會日前查獲持有大同約5.87%股權的中資將刪除其投票權外,其他股東都可以投票改選董事。 相較於6月30日股東常會由公司派自行認定刪除投票權,此次股東臨時會的董事改選,投票過程應會相對單純。 至於在股東常會中出現大批「黑衣人」的景況,當時除公司派的黑西裝糾查隊外,市場派其實也有委託保全公司人員到場預防萬一,屬於備而不用、壯大聲勢的功能。 至於明天股東臨時會的現場,並不是大同總公司,公司派並無「主場優勢」,外界推測雙方應該還是會安排保全人員維持秩序。
2020年7月27日 ·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7日電)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今天在記者會表示,違法中資任國龍遭金管會裁罰後,將持有18%大同股權以左手換右手方式出脫,希望經濟部待清查中資後再決定是否召開股臨會。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在6月30日股東常會刪除逾53%股權投票權,在董事改選大獲全勝,繼續掌握經營權;她認為市場派違反企業併購法,以併購為目的持股超過10%應向主管機關申報而未申報,將超過10%股權的投票權刪除,再針對持股10%以內股權以違法中資認定,也刪除投票權,至於徵求委託書股權也因上述違法行為當然無效。 市場派認為大同股東常會董事改選無效,已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重新改選董事。
2020年10月18日 · 大同股東常會改選董事結果不被主管機關接受,經濟部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兩家公司召集股東臨時會,重新改選董事。 面對經營權可能拱手讓人的壓力,大同公司派依然續打違法中資策略。 大同聲稱欣同、新大同涉及違法中資,向政府機關提起訴願及停止執行核准召集股臨會的行政處分,並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但高等行政法院在10月5日駁回大同的聲請。 在股東臨時會前8天,金管會10月13日宣布查獲違法中資,持有大同股票約13萬張、持股約5.87%,是金管會第4度查獲大同的違法中資;不過,經濟部當天即表示,與召集大同股臨會的欣同、新大同無關,股東臨時會的召開不受影響。
2020年10月20日 · 全案緣於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於6月30日股東常會會議中任主席,指示所屬人員於會議中逕行扣除「不得行使表決權」的股東,總計28戶共12億4746萬多股(約占大同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53.32%),並表示辦理股東會報到時,不發給表決票及選舉票給這些股東。 遭扣除表決權的股東、市場派林宏信等人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送件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經濟部審酌大同公司扣除表決權的行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前認定林郭文艷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提出刑事告發,並對大同公司予以行政糾正、命其不得自辦股務等情,認為林郭文艷逕行扣除表決權,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並維護全體股東權益,無法期待其擔任董事會召集權人與股東會主席能遵法召集,因此8月間以原處分准許林宏信申請。
2020年6月30日 · 大同集團由於在台灣發跡甚早,全台土地資產超過35萬坪,市場曾估計,光是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大同總部土地1萬2000坪的開發市值就超過新台幣千億元,門市據點又多處於各市區的黃金地段,土地資產誘人;加上大同股價長期低迷,大股東持股又偏低,在2006年、2008年、2011年、2017年及今年都曾發生經營權之爭。 2017年大同市場派股東在股東會董事改選中落敗,不過仍持續買進股票,今年市場派自認在股權上占有優勢;但今天股東會卻遭大同公司派以違法中資及企業併購法等因素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並由大同公司派囊括6席一般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市場派全軍覆沒。 雖然大同公司派在董事改選中暫時取得優勢,保住經營權;但由於公司派採取刪除表決權的策略及手段仍有爭議,股東會過程也有部分瑕疵,大同經營權後續發展仍待觀察。
2020年10月13日 · 郭佳君指出,大陸地區人民透過他人委託新加坡金融機構取得大同公司證券,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的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 郭佳君表示,大陸地區人民的投資行為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依同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規定,對該大陸地區人民處罰鍰新台幣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於6個月內出清持股。 媒體詢問會不會對外商開罰,郭佳君表示,機構都會對開戶投資人進行認識你的客戶(KYC)機制,但是開戶客戶並不是陸資,查證最終資金來源確實有一定難度。
2020年7月6日 · 如果最終經濟部認定原來股東會的決議不成立,就法律層面上而言,有兩種條路可走,第一是依公司法第173條規定,持股3%以上的股東自行舉行股東臨時會;第二是依公司法第195條規定,主管機關可依職權限期令公司改選。 媒體詢問經濟部是否依公司法第195條規定,要求大同公司改選董事,王美花表示,每一個階段攻防過程有很多客觀因素存在,還需討論,目前尚未有定論。 大同公司於6月30日舉行股東會,會中逕行在股東會刪除市場派過半股權的投票權,引發董事改選效力之爭。 大同公司同日向經濟部提出申請董事變更,並趕在7月3日下班前,依經濟部要求補正缺少的股東會紀錄。 經濟部已於3日下午函詢金管會,不過目前金管會尚未回覆。 (編輯:潘羿菁)1090706. #大同. #王美花. #金管會. #經濟部.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