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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獎營利事業之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 (2907) 更新日期:106-03-22. 中獎人如果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每聯 ()獎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稅額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除應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全額扣 ...

  2.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規定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因此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金每聯獎額不超過5,000元者即免予扣繳每聯獎額超過5,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 此外,因這項獎金係採分離課稅,不必併入中獎人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應納稅額或申請退還。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及第3條第1項第7款) (財政部108年9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804617710號令) 更多相關資訊.

  3. www.etax.nat.gov.tw › etw-main › ETW183W2_11203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頭獎號碼相同者獎金20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 ...

  4. 1510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如何辦理扣繳?. 更新日期:111-04-29. 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的有關規定如下:. 1.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 ...

  5. 惟應按下列規定計算盈餘並由其獨資事業主或合夥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法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已依規定設帳記載並保存相關憑證者以其所取得之公益彩券銷售佣金兌獎佣金及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餘額計算。 2.未依規定設帳記載者,得按稽徵機關查定之全年銷售額 (實際營業 額高於查定銷售額時,應依實際營業額計算),依財政部頒訂之擴. 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規定,按所經 營行業之純益率標準計算之:其經營2種以上行業之營利事業,應以收入較高業別純益率標準計算之。 (財政部92年5月15日台財稅字第0920452383號令)

  6. 小周獲得的是政府舉辦的公益彩券中獎獎金採分離課稅每聯獎額超過5,000元者按給付金額扣繳20%所得稅每聯獎額不超過5,000元者免予扣繳。 該獎金所得均不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當然,所扣繳的稅款亦不得抵繳綜合所得稅或申請退還。 由於最近詐騙集團猖狂,銀行經理提醒小周,給獎單位於領取獎金或獎品時,才會代扣繳所得稅,並且給與扣繳憑單,給獎單位不會要求先匯款扣繳,接到中獎通知時,一定要小心求證,以免上當。 更多相關資訊. 112-08-01.

  7.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統一發票公益彩券等中獎獎金250元 (含)以上者,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依印花稅法規定應按中獎金額千分之4,貼繳印花稅。 例如中獎獎金為1,000元,須貼用4元之印花稅票。 如以收受支票方式領取獎金,並在領據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則無須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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