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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名提供事證檢舉,共同遏止逃漏稅. 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檢舉向稽徵機關檢舉逃漏稅,應提供檢舉及被檢舉姓名及地址,並明確指出違章漏稅的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高市稅處說明,如屬匿名、未具真實 ...

  2. 營業人申報112年7-8月期 ( 8月)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含無需加徵滯報金之案件主管稽徵機關收件後於本法第35條規定申報期限屆滿之次日起6個月內經依其申報數核定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本公告代替掣發核定稅額通知書:. (一)無應補 ...

  3. 有限公司董事長死亡後,未選任新董事長,即擅自歇業他遷不明,其各稅或罰鍰繳款書應如何送達?. (0304) 更新日期:108-02-23. 這個問題分5點說明如下:. (1)依公司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董事有數,但未以章程特定一人為董事長時,全體董事均有代表公司之 ...

  4.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公司行號來電詢問,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寄來員工的扣薪命令,應如何處理? 該局指出,依強制執行法第119條規定,第三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存在時,應於收受執行法院命令後10日內提出書狀,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因此,於行政執行程序中,如該第三即欠稅所任職之公司或營利事業,未依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命令的記載,將扣押欠稅薪資之款項交付移送機關,也沒有在收受執行命令後10日內,向執行分署提出書狀聲明異議,執行分署可以依移送機關的聲請,直接向第三人為強制執行。 換言之,可依法執行該公司或營利事業的存款及其他財產

  5. 行為罰係對不依稅法規定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處罰,並不以行為人有逃漏稅為處罰要件,則其處罰期間一律為5年,無須視有無故意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而定。(財政部87.8.19.台財稅第871960445號函)

  6. 序號 項目 申辦方式 1 線上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免使用憑證及讀卡機登入】 自然人憑證 健保卡 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行動自然人憑證 2 撤回線上申請案件 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免使用憑證及讀卡機登入】 自然人憑證 健保卡&n...

  7. 另增訂保障原住民族、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權益、健全紛爭解決機制、漸進擴大強制律師代理、防杜濫訴及強化移送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統一裁判見解機制規定。. 進一步說明,新制也配合社會經濟情況發展,將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金 (價)額由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