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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定期定額投資法簡報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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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均成本法 (英語: Dollar Cost Averaging , DCA )又名「 懶人理財術 」定期定額投資法 」,為 投資學 名詞,指在特定間隔期間(例如每月買入一次)、買入固定金額的某資產的 投資 策略。 平均成本法的目的是為了規避因資產的 波動性 對投資人最終收益造成的負面影響。 平均 成本 法以規律機械式的方式,固定周期、固定金額地投入資金買入某一種資產(如 股票 、 基金 、 外匯 、 貨物 等),而不是一次性將全部資金買入。 這樣,即便在買入資產後該資產出現下跌,因投資人沒有將全部資金投入,故損失較一次性單筆買入者少,後期還可因低位買入進一步拉低平均成本。

  2. 平均成本法 (英語: Dollar Cost Averaging , DCA )又名「 懶人理財術 」或「 定期定額投資法 」,為 投資學 名詞,指在特定間隔期間(例如每月買入一次)、買入固定金額的某資產的 投资 策略。 平均成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因资产的 波动性 对投资人最终收益造成的负面影响。 平均 成本 法以規律機械式的方式,固定周期、固定金额地投入資金买入某一种资产(如 股票 、 基金 、 外汇 、 货物 等),而不是一次性将全部资金买入。 这样,即便在买入资产后该资产出现下跌,因投资人没有将全部资金投入,故损失较一次性单笔买入者少,后期还可因低位买入进一步拉低平均成本。

  3. 價值投資 是 投資策略 的一種,由 班傑明·葛拉漢 和 大衛·多德 (英語:David Dodd) 所提出。 其重點是透過 基本面分析 中的概念,例如 現金流折現模型 、 股息 殖利率 、 本益比 (P/E)、 股價淨值比 (P/B)、企業價值倍數等去評估其 內在價值 (金融) (英語:Intrinsic value (finance)) ,去尋找並投資於一些股價低於內在價值的 股票 。 和價值投資法所對應的是 成長投資 法。 基本概念 [ 編輯] 股票是公司的部分所有權. 對於買入價格與公司 資產估值 之間的差距必須有足夠安全邊際. 長期而言,股價會回歸到股票的內在價值. 市場先生假說,市場是由價值投資者與投機者組成的,價值投資者必須尊重所有參與者.

  4. 定期投資以相同數額以相同的間隔時間分批投資於特定基金定期投資不主動選擇更有利可圖的買入時間點和價格以降低正確投資時間點及價格所帶來的高收益為代價來換取更低的投資收益波動降低錯誤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5. 序言. 定義與差異. 經濟或總體經濟方面. 財務或金融方面. 投資工具. 參看. 參考資料. 投資 在 財務 (金融)及經濟方面,各有不同的意義。 財務投資是透過完善的分析,對於本金、報酬可達一定程度的預估,將資金投入那些預期有所增長的標的上 [1] 。 能夠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超過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則被稱為 短期投資 。 而完全對立的作法,像未經分析、且在本金及回報上也沒有把握,亦不考慮風險就投入資金者,就是 投機 、或 賭博 。 因此,有些並未經過完善分析,即買進股權持有者,例如買進共同基金的人,也可以稱為 投機者 。 事實上,根據 效率市場假說 ,即使針對股市資料來完整分析者,也不算是 理性 。

  6. 指數股票型基金 (英語: exchange-traded funds ,縮寫: ETF ),或稱 交易所交易基金 ,是一種在 證券交易所 交易,提供投資人參與指數表現的 指數基金 。 ETF將 指數 證券化 ,投資人不以傳統方式直接進行一籃子證券之投資,而是透過持有表彰指數標的證券權益的受益憑證來間接投資。 ETF的發行機構會將一籃子可追蹤的指數中的股票投資組合,委託一受託機構託管,並以此為實物擔保,分割成許多單價較低之投資單位(即ETF),讓投資人購買,並在集中市場掛牌交易。 ETF發行後,投資人可再向發行機構申請創造或贖回ETF,創造ETF時投資人須將與標的指數相同之一籃子股票與等值之股利存入受託機構,再由機構發行相對應數量之ETF予投資人。

  7. 獎勵投資條例 》是 中華民國政府 在1960年至1990年為了獎勵投資加速經濟發展所實施的法律1960年8月31日 立法院 制定,1960年9月10日 總統令 公布,1991年1月1日 行政院 公告廢止。 其中在1960年時,為了因應 美援 停止後的 臺灣經濟 發展, 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 在 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 中要求臺灣能夠達到自給自足的程度。 在政府確立了 進口替代 政策後,在該階段後期制定《獎勵投資條例》以獎勵包括製造業、手工藝業、礦業、農林漁畜業、運輸業等,主要目的在於提高臺灣地區的產品自製率。 同時由於當時政府也面臨財政困難、 外匯 短缺及 失業率 偏高等問題,因此也藉由《獎勵投資條例》發展外銷產業並且以減免租稅方式吸引外資來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