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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Q:全勤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A: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定義,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至平均工資之計算,同條第4款定有明文。

  2. 何謂「工資」?. 「工資」之認定標準為何?. 先說結論:所謂工資者,係謂勞工因工作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又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 ...

  3. 2020年9月10日 · 雇主們要核實申報員工薪資,若員工領的薪資不固定,也要記得每3個月向勞保局申報調整,避免沒有核實申報、高薪低報被開罰。雇主發給員工的薪水、獎金等薪資名目非常多,究竟哪些屬於工資須申報,又有哪些不屬於工資無須申報呢?請看以下這2點幫助你快速判斷:一、工資定義

    • 工資的定義是什麼?年終獎金、津貼算工資嗎?
    • 工資計算方式有哪些?
    • 挑戰!十分鐘就算完員工薪水

    根據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3 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兩個重點:工資就是因工作而獲得,也就是俗稱的「勞務對價」,以獎金、津貼為名可能也算經常性給與。 ‍ 勞務對價是指員工因工作換來的報酬,而所謂的經常性給與,法令上是負面表列,請參考勞動基準法實行細則第 10 條: 不過,如果勞資雙方事先在契約中就已明訂獎金規範,例如「保障年薪保障 14 個月」(不管公司有沒有賺錢,都會給滿 14 個月),這類的年終獎金就是「經常性給予」,屬於工資的一部分,為資方應該履行的條約義務,沒有不確定性。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年終獎金與三節獎金就需要視作為「工資」,而不是真的「獎金」或「津貼」...

    前面提到,工資的計算方式分為四種: 計時、計日、計月、計件。 ‍ 「按時」或「按日」通常一起拿來討論,也就是 「有做才有錢」、「沒做就沒錢」的支薪方式。法令對時薪工作者有每小時基本工資的保護,根據 2023 最新法令為每小時 176 元。這些領時薪、日薪的勞工朋友一樣適用勞基法其他福利,例如加班費和休假的保護喔。(延伸閱讀:基本工資包含勞健保嗎?實領薪水能不能低於基本工資?算薪水不踩雷就看這篇!) 按月則是俗稱的月薪人員,坐辦公室或有固定勞動契約的皆屬這種,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調查,月薪人員佔所有勞工比例約93%。不論碰到大月、小月、例假休假,照給固定工資。 按件計酬通常是外包人員。今天公司要找外部的攝影師、設計師合作,拍幾張照片或修幾張圖給多少錢,皆屬此類。 ‍ 好啦~看到這邊,相信各位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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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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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工資.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工資定義是指 員工工作表現符合勞務對價關係的報酬 ,主要是以「員工所獲得報酬」和「員工 ...

  7.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 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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