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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22 小學的故事媽媽將故事書內容唸給小朋友聽後來又錄音存檔並放到網路上讓學生與家長可以再次收聽這樣要獲得授權嗎?. 故事媽媽將故事書內容唸給小朋友聽是公開口述的行為將所唸的書籍錄音則是重製他人著作的行為。. 若僅是在學校個別 ...

  2. CONTENT. 70 2022.03 金融/科技法律CONTEMPORAR . 壹、 緣起. 疫情緊張教學活動多轉移線上進行幼兒園及國小之晨光時間,「故事媽媽亦隨 之於線上為小朋友們說故事。 「故事媽媽線上說故事是否會有著作權問題? 這項問題 於實體課堂上是否早就經存在? 或係因為於線上說故事,始滋生新問題? 學校關心該議 題,「故事媽媽」亦擔心侵權,出版界則關心其著作權,著作權法究竟如何規定,各方均 應進一步理解。 貳、 「故事媽媽」如何說故事? 「故事媽媽」一般都是班上小朋友的媽媽,在晨光時間的30-40分鐘,到班上說故事 給全班小朋友聽。 如果她所說的故事,都是自己獨立編撰出來的,不是改編自他人的著作。

  3. 不少藝人最近在談要為自己的演藝事業發行股票的計畫粉絲們紛紛預想誰適合發行股票要買誰的股票是張小燕張菲蔡依林還是周杰倫這在國內是個新鮮的議題國外的先例倒是可以作為借鏡。 藝人的演出,充滿商機,市場無限。

  4. 模特兒卡拉布妮現在貴為法國第一夫人,她也不能出面主張權利。 她只是照片裡的模特兒,不是著作權人,不但不能禁止別人出版發行,自己要使用這照片,還要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並且要標示是孔泰的作品。 她也不能以主張肖像權,來反對這照片的發行或使用,因為當時她同意拍攝這照片就是要公開使用。 當然,如果這照片被作為不當的使用,她還是有機會反對,例如被當作色情場所招徠客戶的宣傳。 在實務上,照片使用也常會發生侵權的事。 新婚夫婦到婚紗攝影禮服公司拍照,依據著作權法第十二條出資聘人完成著作的規定,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照片的著作人是攝影師或婚紗攝影公司,著作財產權也是攝影師或婚紗攝影公司所享有,出資的新人僅能自己利用這些照片,不能再授權別人利用。

  5. 作者:章忠信. 2059 因不小心,誤用一他人從LINE群組傳來的圖轉到臉書上,並無故意侵權。 在接到著作財產權人侵權之電子郵件通知後,立即將圖下架,請求原諒。 但法官仍判定我侵權之故意,這樣合理嗎? 刑法第十六條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 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著作權法之刑罰只處罰故意侵害,沒規定有處罰過失侵害。 但知道不是自己的圖檔而是他人著作,仍加以使用,就是故意使用他人著作,只是因為沒有法律常識,以為這樣使用沒問題而已,這仍是有使用他人著作之故意,只是不知道這種使用需要取得同意,否則會違法。 這並不是過失,而是不知法律,不能說不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只能請法院減輕其刑而已。

  6. 作者:章忠信. 1220 近來發生拍攝公共財的攝影師主張別人繪製其所拍攝的照片侵害其著作權,如果這樣,素描或寫實作畫不就都會構成侵害? 拍攝公共財,可能會因為有創作性的投入,而對拍攝結果享有著作權,他人不能因為所拍攝的是公共財,就可以利用該拍攝結果。 假設攝影師對著一隻罕見的八色鳥攝影,得出一照片,這照片可以被以攝影著作保護,任何人不能依此照片翻拍,但可以在看過攝影著作的鳥後,繪製八色鳥的圖樣,這時是事實或概念的轉換,不是重製或改作,惟一看到那隻八色鳥的攝影師,只能主張攝影著作的著作權,不能主張對那隻八色鳥有著作權,也不能禁止別人自行有創意性的畫八色鳥。

  7. 教科書與參考書之著作權相關議題. 作者:章忠信. (章忠信 91.09.01.) E-mail: ch7943wa@ms12.hinet.net. 有著作權,侵害必究. 開學了,家長們忽然發現,雖然經過教育單位與書商的一番討價還價,書商固然將教科書價格降下,但參考書價格漲了好幾成,加上不再如過去提供相關教學輔助用品及特殊學生使用輔助版本,書商不但沒有減少收益,實質上反而還多賺了一筆。 教育部官員祇能不顧事實地說,參考書不是非買不可,並將行文要求各學校貫澈「三不原則」,即「不得要求學生統一購買參考書、不得以參考書作為教學內容或作業、不得指定參考書或評量內容為學生回家的功課」,更希望老師能自編輔助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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