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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日 · 高齡者做遺產規劃,每一步都可能會影響後續的稅金問題,尤其是不動產繼承再出售,一不小心就會踩到房地合一稅地雷。. 資深地政士指出,有案例是透過「公同共有」方式繼承,日後再遇繼承且售屋時,就不用擔心房地合一稅找上門。. 正業地政士 ...
2024年5月15日 · 520新政府就職倒數最後一周,傳出總統蔡英文有意在卸任前特赦前總統陳水扁。. 圖/中時資料照. 背負十多年刑期、4件未審結官司,海外還有涉不法3億資產遭凍結的前總統陳水扁,如今有望獲得特赦。. 然而,宣告特赦前,須先釐清層層複雜法律關係 ...
2021年10月13日 ·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Dcard上發文表示,她今年28歲是名公職護理師,她沒有結婚生子的打算,目前年薪大概90至100萬元。 而她還有一個哥哥是國中老師、妹妹則是某音樂教室的老師,兩人也都表明不想結婚生小孩。 女網友說,爸媽都已經退休,兩人在鄉下租房子,因為開銷少所以生活還算過得去,但爸媽先前就透露未來不會留任何遺產給他們,因此要他們三兄妹自己努力,而就三人目前的職業來看,薪水都很普通,應該沒有辦法買房子,但最近媽媽卻告訴他們「姑姑說,以後我們3個小孩誰對她好,她的房子就給誰」。 女網友透露,姑姑的年紀與爸媽差不多,但擁有一棟2,000萬左右的房子,最近身體逐漸不好,應該是希望有人能照顧她,但原PO還是覺得心裡怪怪的,面對姑姑的時候,也很怕對方覺得他們是想要她的房子才對她好,相處下來變得不太自然。
5 天前 · 俗稱六房媽祖大搬家的一年一度國家級重要民俗「雲林六房媽過爐」,今(18日)早上6點準時從虎尾鎮移駕到斗南鎮接受奉祀,雲林縣長張麗善、陸委會主委邱太三、立委張嘉郡、丁學忠、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虎尾鎮長林嘉弘、斗南鎮長沈暉勛等共同點起馬炮 ...
2021年11月25日 · 2021.11.25. 10:56. 工商時報 林昱均. 繼承. 報稅. 除戶. 勞動部與財政部指出,處理完殯葬流程後則進入後事處理程序,後事處理程序可分為除戶、查詢、繼承、報稅、移轉登記等五大部分。 圖/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與財政部指出,在親屬過世之後,家人要依序走完殯葬流程(約7-10日內完成)與後事處理(30日~6個月)。 殯葬流程之中,首先要開立死亡證明,如果是在醫院死亡則由醫院開立證明;在家死亡需通知衛生所開立證明;若是意外死亡,則由檢察官開立證明。 其次是喪禮,家屬可至當地縣市殯儀館申請辦理,也可自行委託葬儀社或在自宅辦理。
2021年9月30日 · 19:30. 工商時報 林昱均. 贈與稅. 遺產稅. 過世者在生前兩年內贈與他人財產,不論贈與當下有沒有繳贈與稅,其贈與財產在過世後都會全數列入遺產計算遺產稅。 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過世者在生前兩年內贈與他人財產,像是贈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不論贈與當下有沒有繳贈與稅,其贈與財產在過世後都會全數列入遺產計算遺產稅。 配偶相互贈與財產免計入贈與總額,另每人每年可享有贈與免稅額220萬元,只要在免稅額度內贈與財產皆免課贈與稅。 但遺贈稅法也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民法第1138條規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各該親屬配偶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則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2021年8月20日 · 根據民法第1148-1條的規定: 「I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II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而這個條文在民國98年增訂的立法理由,有明確的寫到:「為避免被繼承人在過世前2年,把財產贈與給繼承人,來減少繼承開始時剩餘的遺產,影響到被繼承人的債權人求償權益,所以有此規定! 因此,這個規定,是保障被繼承人的債權人,並非保障繼承人! 王小姐不能依據這條規定,要求哥哥再把房子拿出來分配的! 那麼,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有贈與財產給特定繼承人,其他繼承人是否就完全不能主張呢? 不是的! 如果有符合下列規定,其他繼承人還是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