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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館粉絲專頁. 中華職棒擴編球隊制度. 最近作者: 佑 2023年11月7日 (星期二)12:07 ;歷來作者: Good boy 和 112.78.84.202. 導覽 搜尋.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棒球記錄 | 前往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中華職棒擴編球隊制度: 連結. 企業資格審核. 加盟金:新台幣一億兩千萬,可在兩年之內分期付款繳交。 保證金:五年經營保證金:新台幣三億六千萬之現金或銀行保證函。 保證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沒收之。 球團設立未滿五年而解散或轉賣者。 球團違反中華職棒棒球協約而情節重大者. 擁有球隊經營權之法人、團體或其代表人涉及簽賭等違法經營情事者。 球團相關從業人員或球員涉及簽賭等違法情事者。

  2. 5月8日,內政部函覆准予籌組。 同年8月28日聯盟舉行成立大會,選舉理事、監事;會長、副會長、監事會召集人、秘書長等職務人選;同年10月1日內政部發給聯盟會長當選證明書、聯盟立案證書及圖記,該聯盟民間法人社團組織正式開始營運。 該聯盟設立宗旨在於推展「國小玩棒球、國中學棒球、高中練棒球、大專愛棒球」,倡導各級學校學生棒球運動,廣植校園棒球人口,促進學生棒球風氣,提升棒球技術水準,紮實棒球基礎工作,厚植國家棒球實力。 [ 編輯] 人員組織. 2003年 8月28日第一屆會員大會共選出27名理事、9名監事,名單如下: (一)理事會: 會 長: 廖敏雄. 副 會 長 : 蕭光遠. 秘 書 長 : 李仁德 (聘任) 副秘書長: 陳德華 (聘任)

  3. 中華棒球娛樂推廣協會本會經內政部100年7月21日台內社字第1000146465號函准設立,並成立籌備會,茲公開徵求會員。. 理事長由身兼藝人的 孫協志 擔任,近幾年與 教育部體育署 的「99國民體育日」結合舉辦明星公益棒球賽,共同宣導健康運動的觀念,也同時做 ...

  4.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事件 中華職棒回饋列車是從2002年開始為了推廣基層棒球運動所發起的贊助活動。中華職棒與日盛金控秉持對棒球的熱愛,攜手推出「夢想展翅 日盛再盛」計畫,將夢想與歡樂分享給所有的棒球迷及基層棒球隊。 一路走來「日盛計畫」的棒球營、繪畫大賽到回饋 ...

    • 制度簡介
    • 相關規定
    • 役別限制
    • 選拔標準
    • 相關法規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基於健全國內職棒運動的發展,早日建立二軍制度是職棒運動未來的必經之路,因此選訓在服役期間的成棒球員進入各職棒球隊實施代訓,期望真正的職棒二軍制度能在2007年之前完成雛型,屆時國內職棒球團每隊將至少有50位球員以上,將可避免職棒球員因負傷上陣所造成的傷害,同時透過一軍與二軍的良性競爭,並透過二軍賽事提供復健、訓練與養成,讓國內職棒水準向上提升,甚至可以為有意進軍職棒的選手增加就業機會。 這幾年來因服替代役及補充役之球員,最後服役結束加入各球團,成為正式一軍與二軍成員之人數,已經超越中華職棒自辦之新人選秀會,成為各球團獲得補強戰力的最佳來源。 擁有棒球替代役資格之球員進入職棒球隊接受代訓,必須透過特別舉辦的「代訓球員選秀會」。代訓球員選秀會比照職棒新人選秀會,由各球團選擇屬意的...

    根據中華職棒現行相關條文,代訓球員退伍後加入職棒,有以下幾點規定: 1. 代訓球員退伍之後,應以加入原職棒代訓球隊為優先。代訓球團若有意與代訓球員簽約者,應於該代訓球員退伍前十五天之內,向中華職棒請求登錄為「保留球員」,「保留球員」必須於退伍後三個月內與代訓球團完成簽約,否則至少一年之內不得加入其他職棒球隊。 2. 宣佈為保留球員的代訓球員退伍後若不願加入原代訓球隊,除了至少一年之內不得加入其他職棒球隊外,且必須參加新人選秀會,由屬意的職棒球團選入並簽約之後,才能夠進入中華職棒。該球員參加新人選秀會時,原職棒代訓球隊則不得再次選入該球員(例外:當其餘球團皆宣告「放棄」後,該球員仍未被選走時,原代訓球隊可再次選擇該球員)。 3. 原職棒代訓球隊若未於代訓球員退伍前十五天之內向聯盟提出正式的保留...

    「代訓球員」分為「補充役」與「替代役」兩種。
    入選「補充役」的球員僅需接受12天的軍事訓練,而後即可投入職棒一軍,役期比起替代役短但必須接受五年的列管;若取得奧運前三名、亞運第一名的成績,可向體委會申請提前解除列管。
    入選「替代役」的球員需代訓兩年(比照義務役服役時間),退伍後一年內成績考核及格者,可向體委會申請提前解除列管。
    而特優選手在國內訓練環境不如國外情況下,可前往國外職棒球團發展,但必須接受五年的列管,期間若國家徵召參加國際重大比賽,必須配合返國參賽。
    甄選資格:
    最近兩年曾經入選國家成棒代表隊參加國際正式錦標賽(亞錦賽、洲際盃、世大棒、世界盃、亞運、奧運)或其儲訓隊至少連續一年以上者。
    最近兩年參加全國甲組成棒春季聯賽獲得團隊前四名,或協會盃棒球賽、大專甲組棒球聯賽前兩名,且有出場紀錄者,或獲得上述賽事個人獎項者。
    曾經拒絕國家棒球代表隊徵召者,不得參加甄選。
    術科測驗:
    基本體能測驗(佔總成績30%) 60秒仰臥起坐、30秒伏地挺身、4*10公尺折返跑、50公尺衝刺跑、3,000公尺耐力跑。
  5. [編輯] 組織簡介 「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原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簡稱「國訓中心」或「國訓」,前身為成立於1975年(民國六十四年)四月的「左營訓練中心」(簡稱「左訓中心」或「左訓」),當時為組訓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中華隊參賽國手,做為選手訓練之用。

  6. 社團法人臺中市陽光城市發展協會 . 社團法人中華比菲多棒壘球運動發展協會 . 社團法人臺中市夢想級棒球協進會 . 社團法人台灣傳福棒球協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棒球推廣協會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障棒壘球協會 . 社團法人郭泓志運動發展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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