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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年使用牌照稅開徵了!. 更新日期:113-04-01.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113年全(上)期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截止,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繳款截止日開放至5月3日24時前(代收稅款處請於 ...

  2. 更新日期:113-04-22.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113年車輛使用牌照稅,繳款期限至113年4月30日,尚未繳納之車主請儘速繳納,如有未收到或收到後遺失,請儘速向基隆市稅務局申請補發稅單繳納。. 現行繳稅方式已多元化,除了以現金至各金融機構繳稅外,5月3日24 ...

  3. 車輛經交通事件裁決所吊扣牌照,如車主確實將牌照繳回接受吊扣處分者,其執行吊扣期間,除違規使用公共道路應按規定補稅處罰外,該吊扣期間之使用牌照稅准予免徵。但若僅行照遭吊扣而未繳回牌照,其遭吊扣期間之使用牌照稅不得申請退還。 特別提醒車主,牌照及行照遭吊扣,依規定不得 ...

  4. 自104年1月1日起,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者,以2,400CC ...

  5. 國稅問與答. 稅捐稽徵法. 納稅義務. 公司未依規定申報清算所得即聲報清算終結者,是否發生清算終結之效果?. (0204) 更新日期:111-01-06. 依所得稅法第75條第2項規定,營利事業在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所稱「清算 ...

  6. 依所得稅法第15條及財政部69.2.12.台財稅第31310號函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義務人」者決定後,他方即申報為「配偶」之身分。以申報為「配偶」者,與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本人」並未相同,故 ...

  7. 1165 納稅義務人申報租賃房屋所得之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採用逐項舉證方式者,其修理費項目應檢送之文件及核認條件為何?. 更新日期:110-10-06. 舉證修理費項目應檢送的文件為修理費的發票或收據正本,而且須註明房屋所有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點;另外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