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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檔案法 (英語: Public Records Act )一般通過當地 立法 管理 政府 所產生的非 機密 文件 ,確保檔案得到妥善管理和保護,當中過程包括:建立,封存,公開。 檔案法亦有助傳媒於採訪、調查和研究工作時順利展開其工作 [1] 。 同時有助市民了解政府運作。 檔案法四大重點 [ 編輯] 通過檔案法以規管 政府部門 及 公職人員 (規定公職人員在公事過程當中必須立檔以及存檔) 公事完成後 檔案 必須送到 檔案 管理部門經專家鑑定(如有歷史價值將會移送合適環境永久保存) 在立檔之後檔案必須在專業的管理下保存(妥善管理檔案是作為 問責 基礎) 所有檔案須訂立檔案封存期(在檔案到期後必須開放予 公眾 閱覽) [2] 各地檔案法立法情況 [ 編輯]

  2. 檔案法 (英語: Public Records Act )一般通過當地 立法 管理 政府 所產生的非 機密 文件 ,確保檔案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當中過程包括:建立,封存,公開。 檔案法亦有助傳媒於採訪、調查和研究工作時順利展開其工作 [1] 。 同時有助市民了解政府運作。 檔案法四大重點. 通過檔案法以規管 政府部門 及 公職人員 (規定公職人員在公事過程當中必須立檔以及存檔) 公事完成後 檔案 必須送到 檔案 管理部門經專家鑑定(如有歷史價值將會移送合適環境永久保存) 在立檔之後檔案必須在專業的管理下保存(妥善管理檔案是作為 問責 基礎) 所有檔案須訂立檔案封存期(在檔案到期後必須開放予 公眾 閱覽) [2] 各地檔案法立法情況. 美国 於1967年7月5日頒布 信息自由法 。

  3.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檔案法 (英語: Public Records Act )一般通過當地 立法 管理 政府 所產生的非 機密 文件 ,確保檔案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當中過程包括:建立,封存,公開。 檔案法亦有助傳媒於採訪、調查和研究工作時順利展開其工作 [1] 。 同時有助市民了解政府運作。 檔案法四大重點 [ 编辑] 通過檔案法以規管 政府部門 及 公職人員 (規定公職人員在公事過程當中必須立檔以及存檔) 公事完成後 檔案 必須送到 檔案 管理部門經專家鑑定(如有歷史價值將會移送合適環境永久保存) 在立檔之後檔案必須在專業的管理下保存(妥善管理檔案是作為 問責 基礎) 所有檔案須訂立檔案封存期(在檔案到期後必須開放予 公眾 閱覽) [2] 各地檔案法立法情況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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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歷史
    • 交通
    • 參考文獻
    • 外部連結
    1999年12月15日,總統令,制定公布《檔案法》。該法第3條規定,行政院應於該法公布後二年內設立「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掌理檔案事項。
    2000年3月1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成立「國家檔案局籌備處」,展開檔案管理組織、制度與相關法規建置工作。
    2001年10月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檔案管理局組織條例》。10月24日,總統令,《檔案管理局組織條例》公布施行。11月23日,「檔案管理局」正式成立,隸屬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2002年1月1日,《檔案法》施行。

    公車

    搭乘257、615、617、622、813、835、內科通勤1、藍18等公車,至中平國中站或中原中平路口站下車後,步行前往。 搭乘652、橘17、982、813區間車、859、新巴士F208等公車,至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站下車。

    台北捷運

    搭乘捷運 板南線至新埔站下車,5號出口轉搭下列公車: 轉搭813、藍18公車,至中原中平路口站下車後,步行前往。 轉搭982、813區間車等公車至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站下車。 搭乘捷運 環狀線至新北產業園區站下車,出口轉搭982公車至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站下車。 搭乘捷運 松山新店線至大坪林站下車,3號出口轉搭982公車至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站下車。 搭乘捷運 中和新蘆線(往迴龍方向),至頭前庄站下車,1號出口直行至臺北醫院站轉搭下列公車: 轉搭257(往新莊高中方向)、813(往五股方向)或藍18公車,至中平國中站或中原中平路口站下車,步行前往。 轉搭982公車(往新莊方向)、813區間車,至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站下車。

    桃園機場捷運

    搭乘桃園機場捷運線至新莊副都心站下車後,步行前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組織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2 年 08 月 21 日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處務規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3 年 01 月 20 日
  5. 臺灣正體. 國家檔案館 預定將成為 中華民國 首座 國家檔案館主管機關為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館址位於 新北市 林口區 ,由 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設計監造於2021年開工預計2025年啟用落成後將成為臺灣首座。 國家檔案館本於生態理念設計,為地上10層地下2層的 綠建築 及 智慧建築 ,並兼顧週邊景觀生態的保留;該館具有典藏國家檔案(保存、整理、修復)、 檔案 應用推廣(閱覽、展示、研究、出版)、檔案技術服務(媒材研究、長期保存)、行政辦公及教育休閒的功能,規劃了檔案庫房與全館自動化,能容納100公里檔案的典藏量,可滿足大約20年的國家檔案入藏空間需求,並冀望能提供民眾舒適的閱聽環境、互動體驗的展示學習場域與通透開敞的館區空間。 [1] [2] [3]

  6. 臺灣的檔案法 》於1999年通過,自2002年生效。 因應《檔案法》之規定,作為 檔案 主管機關的 檔案管理局 在2000年成立籌備處,2001年11月23日,正式成立。 [4] 臺灣的檔案建設可謂起步緩慢,在該法實施前,各級政府機關早已累積多年檔案,對檔案的典藏與管理各自為政,如: 外交部 與 經濟部 將早期檔案寄存於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 國史館 典藏歷任 總統 檔案及各級政府機關早期的檔案,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典藏 日治時期 的政府檔案和 二戰後 的 省政府 、 縣市政府 和 國營事業 檔案, 故宮博物院 、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 臺灣大學圖書館 典藏 清代 的政府檔案,造成國內歷史檔案與早期政府機關檔案分散存放。

  7. 檔案 (英語: archive ;或称 存档 、 归档 、 封存 )是指 組織 或 個人 在業務處理過程所產生、持有、保存并公开作为历史史料的 一級來源 的堆积物—— 文献 公文 (条约、宣言、外交文书、政府有关人士的报告书或传达笔记等)。 檔案记录了组织或个人的功能、运作及决策过程。 以案卷保管人及 历史学家 理解,对法律、商业、施政及社会活动记录存档是有必要性及理所当然的。 档案被喻为「有机体的分沁物」 [1] ,并与意途传递特定訊息而撰寫或創建的文件有别。 普遍来说,档案是按照文化、历史或证据价值而挑选出来以作为永久或長期保存的记录。 档案包括了信件、報告、賬目、会议记录、照片、草稿和最終稿件。 它們可以作为過去事件的文獻證據,并协助解釋和理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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