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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 天前 · 車輛辦理報廢免跑監理所 9月起可線上申辦.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為方便民眾辦理車輛停駛及報廢,交通部公路局今(10)日宣布,自9月起,於「監理服務網」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及開放繳註(吊)銷或吊扣牌照車輛線上申請報廢,可大幅節省民眾 ...

  2. 2023年12月27日 · 為協助現有已改裝排氣管車輛之車主辦理噪音檢測作業,環境部規劃一年期之緩衝配套措施,從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前,車主皆可至環境部所架設之「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進行掛號登錄作業,輸入相關車主及車輛資料後,即可選擇指定檢測縣市 ...

  3. 2024年4月12日 · 國防焦點. 【柳營要聞】運輸通報-重申汽車集用場作業管理、車長職責及官兵防衛駕駛要求事項. 一、重申各單位應依部頒「國軍汽車集用場及駕駛行車安全作業規定」確實要求汽車集用場作業管理、車長職責及官兵防衛駕駛正確觀念,提醒各單位注意及要求事項如下: (一)車輛申請與調派,依權責完成核派後,不得任意更換車輛、車長或駕駛,嚴禁使用軍車執行私人事務,且不得有未經核准私自出勤情事(含營內勤務),集用場並依派遣紀錄及優序實施減併派作業。 (二)車輛出勤前確實由技工完成檢查及簽證,駕駛及車長除依行駛前、中檢查要項實施車輛檢查及完成表單簽名外,車輛確實完成路線規劃,並依申請及規定之路線行駛;另於車輛回場後向集用場實施歸詢報告,調度人員並於運輸管理資訊系統登錄行駛里程後結案。

  4. 2023年2月7日 · 此概念早有明文規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畫設行人穿越道之

  5. 2021年4月11日 · 為確保行車安全,各級除應依規定,定期實施行車安全教育,也要適時蒐整車禍案例、宣教影片,提醒官兵謹慎駕駛,並可視需要邀請交通隊、監理機關等專業單位,派員宣導交通規則,使官兵知法守法,了解防止車禍之要領。

  6. 2024年9月3日 · 高公局表示,一旦查獲變造車牌車輛行為人,除追繳通行欠費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可處3600元至10800元以下罰鍰,另外,車輛駕駛人也將依涉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且因駕駛人行為已涉及詐欺、不當得利的刑事及行政罰

  7. 國防部表示,為增大安全距離,駕駛應於行車時抬頭遠看,將目視前置時間,投放在當時車速估計15秒鐘後所能達到之處,以獲得較大行車空間和視野,先行了解行車各項潛在危險,俾能及時應處。 為掌握車輛兩側動態,駕駛要放寬自身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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