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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新日期:111-04-29.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才可以列舉扣除,但是有保險給付的部分則不能扣除。. 另自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起 ...

  2.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1.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規定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的被看護者:(1)實際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須檢附課稅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影本。(2)在家自行 ...

  3. 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經檢附相關文件,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 ...

  4. 壹、遺產稅簡介. 更新日期:113-01-30. 一、課稅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 二、何時申報?. 向何單位申報?. (一) 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 (包括動產、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 ...

  5. 、付給內政部養護中心的養護費中確有醫療行為的支出費用,只要將醫療給付部分,單獨開立收據,就可以申報扣除。 二、付給公立或與全民健保具有特約關係之護理之家及居家護理機構,可檢附其出具之收費收據及醫師診斷證明申報扣除。

  6. (4)取得授權後,即完成以信用卡繳稅作業,如繳稅金額或納稅義務人有變動,納稅義務人可於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5月31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前,於營業時間內向發卡機構申請取消授權,並於次營業日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查詢確認授權已

  7. 依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薪資或各類所得,可以選擇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因此有下面的計算稅額方式,另107年度起,營利所得適用股利課稅新制: 1.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綜合所得合併計算。 2.納稅義務人本人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 3.納稅義務人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