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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注化學物質分級管理 新增列管硝酸銨與氫氟酸. 發布單位: 評估管理組. 環保署公告新增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加強管理製造輸入販賣使用運送及貯存等運作除須取得核可申報運作資料遵循事故預防與緊急應變規定及禁止於網購平臺交易外也規範市售氫氟酸製成品必須落實標示預防不當使用而造成意外傷害的發生。 環保署祭出重罰,未依規定運作硝酸銨及氫氟酸,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 未遵循預防應變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到50萬元罰鍰;未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或未依規定設置應變器材及偵測警報設備,處新臺幣10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

  2. 環保署本次預告增加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關注化學物質依該二項物質特性及國內運作情形公告管制運作行為外並指定公告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包括列管化學物質輸入製造使用貯存運送及販賣等強化可能發生事故前的風險控管環保署指出硝酸銨及氫氟酸目前均由各部會依權責管理惟其法未及流向追蹤及災害預防與應變為補強管理缺口環保署將該二項物質公告列管後將可確實掌握化學物質流向包括從輸入進入國內之運送業者端貯存及製程使用管理等完整資訊期望在各部會權責分工下共同合作對於其具高風險之運作行為加強列管強化事故風險控管落實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安全使用。 硝酸銨常見於農業肥料製造、採礦爆破及炸藥製作,但貯存管理不當恐造成爆炸意外,例如2020年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大爆炸事件。

  3. 硝酸銨為笑氣原熱分解製得高純度笑氣. 腐蝕性刺激. 物理及健康危害特性未安全運作恐造成危害. 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 化學品分類及標示CNS15030. 吸入急毒性物質第 金屬腐蝕物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及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第. 氧化性固體第. 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者,應適用本法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專章規定. 預告草案及正式公告差異. 01修訂管制濃度. 修訂氫氟酸管制濃度為0.1 w/w% 02調整管制運作行為. 刪除氫氟酸之「廢棄」管制運作行為. 03氫氟酸含量採分級管理. 增列氫氟酸含量達管制濃度以上未達10w/w%之物質或物品須落實標示規定,其他運作不受本法限制. 04排除管制事業用爆炸物. 增列.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已管制之物質或物品,不受本法管制. 05增訂氫氟酸標示規定.

  4. 環保署本次預告增加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關注化學物質依該二項物質特性及國內運作情形公告管制運作行為外並指定公告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包括列管化學物質輸入製造使用貯存運送及販賣等強化可能發生事故前的風險控管環保署指出硝酸銨及氫氟酸目前均由各部會依權責管理惟其法未及流向追蹤及災害預防與應變為補強管理缺口環保署將該二項物質公告列管後將可確實掌握化學物質流向包括從輸入進入國內之運送業者端貯存及製程使用管理等完整資訊期望在各部會權責分工下共同合作對於其具高風險之運作行為加強列管強化事故風險控管落實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安全使用。 硝酸銨常見於農業肥料製造、採礦爆破及炸藥製作,但貯存管理不當恐造成爆炸意外,例如 2020年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大爆炸事件。

  5. 一環保署於110 年8 月20 日新增列管硝酸銨及氟化氫為關注化學物質,加強製造、 輸入、 販賣、 運送、 使用、 貯存等運作管理,除要求業者須取得核可文件、 申報運作記錄、遵循事故預防與緊急應變規定外, 同時禁止網購平臺交易。 二考量物質危害特性, 環保署將其指定公告為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若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以上者( 硝酸銨5 萬公斤以上、 氟化氫300公斤以上, 應依毒管法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規定,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 投保責任保險、 專業應變人員訓練、 組設聯防組織、備有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 申報運送表單, 進一步強化2項物質於事故應變、 風險預防、 運送及安全管理,達到化學物質風險管理目標。 公告時間110 年8 月20日.

  6. 共計新增管制關注化學物質十五種物質新增管制物質為1,4-丁二醇海罌粟鹼一氧化鉛四氧化三鉛硫化鈉硫氰酸鈉β-硝酸鈣硝酸鈉硝酸銨鈣硝基甲烷疊氮化鈉過氯酸銨過氯酸鈉及磷化鋁。 (詳如附件表單) 因應公告後上述化學品將關係到本校是否需申請核可運作文件以及實驗場所可於緩衝期間免責申報運作情形。 參考資訊如附件。 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修正草案總說明.pdf. 瀏覽數: 3718. 友善列印.

  7. 環保署公告新增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加強管理製造輸入販賣使用運送及貯存等運作除須取得核可申報運作資料遵循事故預防與緊急應變規定及禁止於網購平臺交易外也規範市售氫氟酸製成品必須落實標示預防不當使用而造成意外傷害的發生環保署祭出重罰未依規定運作硝酸銨及氫氟酸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到30 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 未遵循預防應變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到50 萬元罰鍰;未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或未依規定設置應變器材及偵測警報設備,處新臺幣10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