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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營利事業之債權超過2年經催收無著,列報呆帳損失應提示那些證明文件?. (2255) 更新日期:110-04-23. 營利事業債權中有逾期2年經催收仍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債權逾期2年,經債權人催收,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者,應取具郵政事業已 ...

  2.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3.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貳、減免範圍. 一、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如何填寫免稅額、扣除額? 1203 綜合所得稅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包括那些? 限額多少? 更新日期:110-10-08.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的所得包括下面3項: 1.金融機構存款利息,但是不包括免稅的郵政存簿儲金利息,和分離課稅的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短期票券利息,以及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分離課稅的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分配之利息。 2.屬於儲蓄性質信託資金的收益。 3.8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公開發行並上市之緩課記名股票,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放棄適用緩課規定或送存集保公司時之營利所得。 申報有上面各項的所得,可以列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這些所得的扣除限額為27萬元。

  4. 1.海外所得係指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以外之所得。 2.為利於計算,個人海外所得之項目或類別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也是分為10類,包括海外之 (一)營利所得 (二)執行業務所得 (三)薪資所得 (四)利息所得 (五)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六)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七)財產交易所得 (八)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九)退職所得及 (十)其他所得等。 更多相關資訊. 1752 財政部核定有成本及必要費用減除標準者有哪些所得? 111-05-02. 1746 來臺工作之外籍專業人士或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其海外所得是否須辦理申報? 111-05-02. 1745 海外所得在海外繳納之所得稅可否全數扣抵基本稅額?

  5.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肆、營利事業列報損費之限制(共計7題) 營利事業有那些其他費用或損失可以核實認定,應具備那些憑證? (2206) 更新日期:106-03-20. 下列各項其他費用或損失,可以核實認定: 1.公會會費。 2.因業務關係支付員工喪葬費、撫卹費或賠償金,取得確實證明文據者。 3.因業務需要免費發給員工之工作服。 4.違約金及被沒收之保證金經取得證明文據者。 5.竊盜損失無法追回,經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6.因車禍支付被害人或其親屬之醫藥費、喪葬費、撫卹或賠償金等,經取得確實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7.購置體育器具及本身舉辦員工體育活動所支付之各項費用。 8.舞廳等依政府規定所繳納之特別許可年費。

  6. 1126 什麼是利息所得? 更新日期:110-10-06. 利息所得是指公債(包括各級政府所發行的債券、庫券、證券及憑券)、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金融機構的存款(含公教軍警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和其他貸出款項所取得的利息,此外,有獎儲蓄券中獎的獎金超過儲蓄部分亦屬存款利息。 但是依照郵政儲金匯兌法的規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存簿儲金利息可以免稅。 另外,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的利息所得、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的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分配的利息所得、個人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利息所得及以前述有價證券或短期票券從事附條件交易,到期賣回金額超過原買入金額部分之利息所得,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已扣繳的稅款,也不可以抵繳應納稅額或申報退稅。

  7.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伍、扣繳規定. 一、 綜合所得稅扣繳暨免扣繳之規定。 1501 誰是扣繳義務人? 1502 哪些所得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扣繳所得稅款? 1503 營利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1504 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1505 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1506 給付獎金、補助費等非每月給付薪資應如何辦理扣繳? 1507 利息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1508 租賃所得和權利金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1509 承租單位倒閉或他遷不明,房東無法取得租賃所得扣繳憑單,應如何辦理申報? 1510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如何辦理扣繳?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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