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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為 台灣 的 證券公司 ,也是 群益金融集團 的主要公司。 台股經紀業務市占率約4%,排名本國經紀商中第六 [1] 。 發展歷史 [ 編輯] 群益證券由 陳田文 成立於1988年6月,最初 資本額 新台幣 3億元;1993年起陸續併入宏泰綜合證券、永和華泰證券、台南昇詠證券、嘉義富泰證券、世欣證券、碧豐證券、海山證券、高盛證券等。 1997年,轉投資設立群益期貨。 1998年,轉投資設立群益證券 (香港)及群益期貨 (香港)。 2000年,轉投資設立群益保險代理人及群益保險經紀人。 2005年,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轉投資群益期貨2009年於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2.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Taiwan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oration),簡稱 集保結算所 、 TDCC ,前身為 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 ,係 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所許可的 證券 集中保管業和短期 票券 集中、保管與結算機構,辦理《票券金融管理法》所定義之短期票券以及《 證券交易法 》所定義之 有價證券 的無實體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和短期票券的結算業務。 歷史. 1989年10月17日, 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 成立。 1990年1月4日,正式營運。 2004年4月, 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公司 獲 中華民國財政部 核准正式運作。

  3. 發展歷史 [编辑] 群益證券由陳田文成立於1988年6月,最初資本額 新台幣3億元;1993年起陸續併入宏泰綜合證券、永和華泰證券、台南昇詠證券、嘉義富泰證券、世欣證券、碧豐證券、海山證券、盛證券等。 1997年,轉投資設立群益期貨。1998年,轉投資設立群益證券(香港)及群益期貨(香港)。

    • 簡介
    • 改革歷程
    • 法律解釋
    • 學者的觀點
    • 批評、爭議和對台灣社會的影響
    • 外部連結

    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率依照民國八十四年以前服務年資定其優惠存款額度。選擇「月退」(月領)者,每個月享有月退休俸,再加上公保給付的18%優惠存款利息;選擇「一次退」(一次領)者,則退休金和公保給付均可享有18%優惠存款利息,主要也配合全民健保制度之實施,需要軍公教配合一起加入之必要,故進行修正中央信託局當初承保之終身免費醫療等公保內容保單,而予以保單之內含制度差異補償隱晦含意。 此制度的設置在過去市場利率較高、軍公教人數較少的時代,為補貼軍公教所設立,當時政府尚有財力負擔,但隨著時代的改變,軍公教人員的生活已今非昔比,市場存款利率也逐步降低。而「軍公教優惠存款利率」與「市場存款利率」之間,由於兩者間的利率差距,需由政府撥出財源以補貼軍公教18%的資金缺口也逐年增加,因而此制度在社會公平及政府財...

    李登輝總統時期的首次改革

    1990年-1996年,中華民國第八任總統(李登輝)任期中,明訂民國84年之後「新」任職的軍公教人員,停止適用十八%優惠存款利率,是為十八%優惠存款的第一次重大改革。

    扁政府時期的改革過程與朝野攻防

    2005年10月10日,陳水扁總統宣示改革軍公教十八%退休優惠存款利率。 2005年11月10日,考試院通過銓敘部擬具的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以所得替代率計算公式,修正舊制年資的公保養老給付辦理18%優惠存款的額度。 2006年1月12日,國民黨及親民黨團反制考試院推動的新退休金方案,通過兩項決議案及兩項預算凍結案,扣住考試院及銓敘部九十五年度預算,要求行政院及考試院必須將修改「軍公教人員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率」所涉相關辦法與要點等行政命令修正方案送交立法院審查,在立院審查完畢前,應暫緩實施十八%改革方案,否則將向相關人員追返國庫損失。 同日也在國民黨及親民黨運作下,表決通過大規模凍結銓敘部及考試院預算,需等待「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取得法律明確授權後,財源始得動支。。 2006年1月17日,銓敘部增訂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三之一,規定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最後在職待遇計算的退休所得上限百分比八五%至九五%。2月16日,在立法院凍結預算壓力下,銓敘部宣佈公教人員十八%退休優惠存款利率改革方案如期實施。 2006年2...

    馬政府時期的改革及法制化

    2010年7月13日,國民黨立委逕行三讀通過將原來只有行政命令依據的十八%優惠存款辦法,改獲法制化,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從此得到法律位階的明文保障。 2010年11月22日,銓敘部陸續通知全台各地退休公教人員,告知增加18%優惠存款額度以進行辦理回存手續,此項調整(99年方案)大幅回復至2006年2月扁政府改革案之前的18%優存額度,臺灣銀行一個月之間因此增加兩百七十億元做為孳生18%利息的本金,額外回存的本金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補充列入計算18%利率。由於不少退休軍公教可增加優存額度,引發新一波回存潮,以獲取更多18%利息,引發社會不平反彈聲浪。 2011年1月31日,考試院加開臨時院會,廢除才剛實施一個月的方案,通過18%再調整方案(即100年方案),將退休公務員所得替代率調降,並自二月一日起實施,雖然100年方案較99年方案1年節省34億餘元的經費,但是100年方案的18%利息的財政負擔還是高於扁政府時期(2006年)的改革方案,1年大約增加6億餘元的支出。 2012年11月21日,馬英九總統邀集三院院長研商年金改革,要求行政院(改革勞保)與考試院(改革公務人員退休金)兩...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7號【降低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案】理由書

    系爭要點自六十三年訂定以迄於九十五年修正,已逾三十餘年,國家各項社經發展、人事制度均有重大變動,公教人員之待遇、退休所得亦皆已大幅提升。且此期間之經濟環境與市場利率變動甚鉅,與優惠存款制度設計當時之情形亦有極大差異。加以退撫新制之實施,產生部分公教人員加計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之退休所得偏高之不合理現象。系爭規定係為處理此種不合理情形,避免優惠存款利息差額造成國家財政嚴重負擔,進而產生排擠其他給付行政措施預算(如各項社會福利支出),以及造成代際間權益關係失衡等問題(銓敘部一00年一月七日部退二字第一00三三0三一七一號函所附說明書及教育部九十九年九月一日台人(三)字第0九九0一三六五三五號函參照)。且系爭規定亦有兼顧國家財政資源永續運用之重要目的。故系爭要點之訂定確有公益之考量。又系爭規定並未驟然取消優惠存款,而係考量優惠存款之制度,其性質本為對公務人員於退休金額度偏低時之政策性補貼,而非獨立於退休金外之經常性退休給付,始修正為一般退休制度應含之所得替代率,並納入高低職等承受變動能力之差異,暨參酌國際勞工組織所訂退休所得之所得替代率,設置所得上限百分比,以消除或減少部分不合理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0919號判決書」指出:「……公保優存要點自施行以來歷多次修正,原告與被告臺灣銀行間亦是每兩年或一年簽定優存契約,顯非屬有『信賴之事實』,原告謂因上揭優惠存款要點之修正,致受有優惠存款利息差額之損失云云,尚難謂係屬基於法效性決策宣示所形成之信賴,而實際開始規劃其生活或財產之變動,並付諸實施之「信賴表現」行為,容僅係「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簡字第740號判決書」指出:「……無論前已辦理退休人員之換約續存或將來辦理退休人員之首次辦理,均應依上開優存辦法辦理優惠存款。前開優存辦法之訂定,並未影響退休人員原已取得之優惠存款孳息,亦即優存辦法僅向後生效,且公保養老給付金額之優惠存款係訂有期限,原告對尚未續存之優惠存款利息,僅屬其主觀期望,尚無得主張信賴保護之適用……」。

    法律學者的解釋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蔡宗珍指出,優存戶與台銀建立「定期契約」,適用十八%利率,屆期必須換約,政府則在背後補貼利息差額,形成三角關係。因此,優存戶與台銀之間是「契約履行」的法律關係,契約存續期間受契約履行義務保障,「不是信賴保護」。蔡宗珍舉例,優存戶可隨時解約,也可補回優存額度金額,契約期滿可再與台銀換約,雙方信賴的基礎是契約,根本不是信賴保護。

    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表示:「未來十年退休的軍公教人員,仍可領到18%優惠存款,且可領三十年;加上年資月數計算標準明顯圖利適用年資較少者,使得十八%優存支出一直增加,至少計算標準要先改,利率是否調整也可討論。」、「18%優存號稱1995年以後就結束,但1995年以後進來的,30年後才退休,等於「2025年以後退休的」才沒有18%;換句話說,未來十年退休的軍公教,還是可以領到18%,且可以領30年。」、「根據『18%優存年資月數表』,最高月數三十六,卻不是一年一基數,如果適18%的年資是六年,最高月數竟可達十八,等於可以領一半。18%過渡時期用這種算法,真是厲害!」 國立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表示:「十八%這個烙印,撕裂了社會和諧,成為裂解族群或職業的原因之一,所以要先拿掉,我看過一些...

    未能考慮衍生問題

    1. 失蹤問題:家屬可能要靠這筆錢維生,若因當事人失蹤就停領,對於家屬的傷害非常大。 2. 資格問題:未設置剝奪制度,如同「因不良行為勒令退伍不能領取退伍軍人福利」。 3. 無效醫療:

    黨職併公職

    民國60年,國民黨所轄單位「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以機密速件發函給考試院,要求將優惠存款於追加國民黨黨工(包括救國團、國民黨各地方黨部、知青黨部、民眾服務社、台灣省青年服務團,甚至在國民黨的幼獅文化公司任職及幼獅社擔任記者都算在內),將並未經過國家考試的人民團體員工視同國家公務員,以其黨職年資併入政府公職年資計算,合計退休金,而黨職併公職溢領的退休金至今並未追回。由於當時黨工年資從相當常任文官最初級的委任一職等到最頂級的簡任十四職等都涵蓋在內,以過去幾十年的黨職轉文職、黨職併公職退休的人數來推估,溢領的金額應極為龐大,但所涉金額至今尚無正式統計。 黨職併公職讓許多不能領月退休金的國民黨人士變成可以領,成為國庫的沉重負擔。。

    利息補貼的預算來源

    由於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率預算來源是國民的納稅金,為因應軍公教人員的退休潮,政府正逐年增加支出。軍公教人員由全民納稅照顧,也使國家財政舉債、債留人民及後代;臺灣社會亦有部分輿論對此不滿和批判。

  4. 发展历史 [编辑] 群益证券由陈田文成立于1988年6月,最初资本额 新台币3亿元;1993年起陆续并入宏泰综合证券、永和华泰证券、台南昇咏证券、嘉义富泰证券、世欣证券、碧丰证券、海山证券、高盛证券等。 1997年,转投资设立群益期货。1998年,转投资设立群益证券(香港)及群益期货(香港)。

  5. 沿革 [編輯] 開發金控第一代企業標誌 中華開發信託時期 [編輯] 1959年,在行政院經濟安定委員會與世界銀行的推動下,中華開發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為當時臺灣第一家民營的創投金融機構。 1999年,中華開發信託公司改制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續支持臺灣產業與經濟發展。

  6. 最終在2010年底,經金管會協調後,決定改由群益證券扮演白武士出面買下金鼎證券,解決了長達五年的經營權大戰。 [10] 2011年,金鼎証券與群益證券合併,金鼎証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的益証券則更名為 群金鼎證券 ,成為當時台灣經紀業務排名第四的證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