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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新日期:112-01-13. 為鼓勵消費者汰舊換新,減少空氣污染並改善空氣品質,於 106 年 11 月 22 日增訂公布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6 規定,106年8月18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報廢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或9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出廠,且於9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行政院 ...

  2. 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另開視窗連結至行政院環保署移動汙染源管制網申請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相關資訊)

  3. 修正發布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1120117)-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更新日期:112-01-31. 為有效去化老舊大型柴油車減少移動污染源以改善空氣品質總統111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 (下稱本條文),財政部依據該條文第2項授權規定會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今 (17)日修正發布「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下稱本辦法)部分條文,以利徵納雙方遵循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第2條第4款及本條文 第1項第2款規定,修正本辦法老舊大型車之定義。 二、配合本條文將減徵退還新大型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限延長4年至115年12月31日止,修正延長本辦法之適用期限。

  4. 更新日期:112-11-06. 為利民眾確認所持有車輛是否屬「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第2條第4款所稱之「3期大型柴油車」,可透過下方環境部提供免費查詢電子郵件信箱進行查詢。 查詢時,請檢附車輛之行車執照影本,以便為您查驗。 環境部免費查詢電子郵件信箱 hddv0529@gmail.com〕.

  5. 首頁 稅務資訊 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 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作業專區(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機車)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瀏覽器,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瀏覽器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6. 為簡化報廢程序並節省民眾寶貴時間財政部與環保署及交通部共同合作提供廢車回收一站通服務整合車輛報廢程序只要上網登錄即可同時申請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車主至廢車回收一站通線上申請報廢回收填寫基本資料及回收獎勵金帳戶後待回收商聯繫車體回收時將車牌交給回收商即可不用至監理所也可以輕鬆在家完成報廢手續回收獎勵金亦會自動匯入指定帳戶且透過廢車回收一站通服務系統會自動發送簡訊或e-mail通知民眾可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平臺查詢及繳納使用牌照稅款。 稅務局貼心提醒,利用上述服務申請車輛報廢並勾選同意財政部賦稅署使用獎勵金帳戶資料作為牌照稅溢繳退稅使用,經審核倘有溢繳稅款,將直接退稅至獎勵金帳戶。

  7. 二、 新大型車貨物稅完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 老舊大型車行車執照影本。 四、 老舊大型車辦理報廢之汽( 機) 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 五、 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影本或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影本。 六、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本則命令之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閱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