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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供指定事業進行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遞送聯單、營運記錄等項目之申報作業,以及環保機關進行廢清書審查管理及列管事業申報資料進行統計查詢、勾稽作業。

  2. 詳情. 【1130819】 〔法令宣導〕因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升格改制為環境部網址調整,以及紙餐具本體來源標誌內容更新,現行紙餐具本體來源標誌 (QRcode)預計將於113年10月失效,敬請使用本體來源標誌 (QRcode)之責任業者登入「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我的e提醒中其他功能裡「紙製平板容器本體來源標誌產出」重新下載並印製,以避免屆期本體來源標誌無法掃描情形。 【1130812】 〔環保新知〕為使紙製平板容器製造、輸入與紙製平板容器商品輸入業者及民眾了解本體來源標誌措施,可至責任業者相關問答集歷年問答集/本體來源標誌問題中查閱。 連結網址. 【1130805】 〔法令宣導〕修正「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並自即日生效。

  3. 提供指定事業進行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遞送聯單、營運記錄等項目之申報作業,以及環保機關進行廢清書審查管理及列管事業申報資料進行統計查詢、勾稽作業。

  4. 2024/01/01 總量進出平衡管制「每日記錄」與「每次記錄」. 2024/01/01 事業修改公司名稱、負責人及地址等三項資料,請參考本說明內容進行申辦. 2024/01/01 對於貯存系統事業名稱之命名原則,提供事業參考. 隱私權保護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5. 固定污染源 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 經濟發展的同時,所造成的空氣污染也不容小覷,為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藉由「經濟誘因」促使污染者主動降低污染排放行為,依固定污染源之所有人、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並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底前自行申報前一季應繳納之費額,以專供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執行運用。 本網站提供公私場所辦理網路申報及相關政策制度介紹,期增進各界對於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制度的瞭解與認知。 空污費 申報專區. 繳費方式 作業指引. 主管機關 審查專區. 最新消息. 空污費113年第3季申報提醒,公私場所請於113年10月31日前完成空污費申繳作業. 固定污染源之公私場所應於113年10月1日起辦理空污費申報及繳費作業... 113-10-01.

  6. 符合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應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

  7. 即日起「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新增網路繳費管道,徵收對象依須知內容填寫網路轉帳或ATM繳費資訊,即可完成繳費。

  8. 業者申報相關資料下載. 提供責任業者申報營業量或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9. 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自八十九年十月成立,隨即設立0800-059-777免付費服務專線,服務項目隨業務及管理需求增加,計有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相關疑義、管制編號申請與再利用身分檢核流程、相關清理許可證的申請、事業專責人員設置及法規

  10. 本網站提供公私場所辦理網路申報及相關政策制度介紹,期增進各界對於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制度的瞭解與認知。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環境部-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