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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曉庵隨筆. 無盡的優惠不盡然是歷史的補償。 作者:章忠信. 完成日期 111.08.01.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ch7943wa@ms12.hinet.net. 很多人抱怨為什麼原住民享有無盡的優惠到底何時才能停止這種不公平的優惠? 這件事情的思維是這樣。 原住民族是這塊土地的主人。 外來的人以強勢文化、經濟及科技等制度,否定、歧視、打壓、摧毀原住民族既有一切,讓他們成為弱勢的一方。 那是前人的事,但我們外來者承繼著前人的優勢,今日仍然站在強勢的一方,享受著既得利益。 對於原住民族,我們既有制度還是要求他們在各方面都要與我們一樣,包括升學、就業、營生。

  2. 臺北市立圖書館105年10月17日宣布與7-ELEVEN、全家、萊爾富三大超商結盟,推出全國首創「網路預約‧超商取書」服務,引發出版界抗議,認為將對低迷的圖書出版現況雪上加霜,要求文化部介入調查。 其實,臺北市立圖書館早在104年2月起,就與全家便利商店聯手「超商還書」服務,純屬方便台北市的讀者,出版界並無太多意見,這回進一步讓讀者在圖書館的線上查詢系統的718萬冊圖書中,勾選自己想看的書,每件包裹最多可借5本書,只須支付超商物流費用50元,就能在指定超商門市就近取書,服務時間是24小時、365天,服務對象及於全國讀者,效能大幅提升,難怪要引發出版界的關切了。

  3. 歐盟2019年新通過著作權指令 (The EU Directive on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簡稱DSM, (2019/790/EU)),要求所有會員國應於二年內 (即2021年6月7日)透過制定或修正國內法,落實指令內容。. 繼荷蘭、法國及匈牙利之後,德國國會2021年5月20日通過新修正 ...

  4. www.copyrightnote.org › paper › pa0101著作權筆記

    為此立法院民進黨黨團乃於108年6月17日提案修正著作權法針對供公眾非營利使用伴唱機引進強制授權制度並將逕付二讀此舉引發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與唱片業者之反彈但亦有其他伴唱機業者發動群眾包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指稱特定伴唱機業者壟斷 ...

  5. 消費者保護法其實不是保護消費者的法律,而是公平且適當均衡消費者及企業經營者利益的法律,只是因為一般情形下,企業經營者掌握較優勢的交易地位,消費者常常被欺負,才會將法律名為消費者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法在保護消費者同時,也會兼顧企業經營者的利益。 著作權商品的「七日猶豫期」,在消費者保護法中,有公平且適當的均衡規定。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而為落實對於消費者之保護,第五項還進一步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6. 為此,立法院民進黨黨團乃於108年6 月17日提案修正著作權法,針對供公眾非營利使用伴唱機引進強制授權制度,並將逕付二讀。 此舉引發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與唱片業者之反彈,但亦有其他伴唱機業者發動群眾包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指稱特定伴唱機業者壟斷歌曲,應修法將伴唱機使用範圍除罪化。 樂創作人的權利1。 這項爭議起源於5月中,台南市長. 由於6 月底「金曲30」舉辦在即,未免會場引發事端,乃有行政院蘇院長黃偉哲召開記者會,針對各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使用音樂著作遭業者發函警告盜版一事,一方面宣稱市府已編列預算保障民眾合法唱歌權利,另方面呼籲立法院修正著作權法解決爭議。 無獨有偶,宜蘭縣長林姿妙亦於6月中與業者議價,以優惠價格取得授權,讓居民安心唱。 出面喊停之決定。 二、伴唱機使用音樂之著作權議題

  7. www.copyrightnote.org › ForumDetail著作權筆記

    4.於106年6月25日以前,針對科技發展對著作權法制之衝擊議題,提出8,000字專題報告(得就自己報告之「時事爭議討論」議題延申)。報告順序 106.03.20 報告人:陳佩琪 題目:我國學名藥品的仿單著作權問題 106.03.27 報告人:吳泰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