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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 人喜歡. 圖片來源: Ding Yuin Shan ,CC Licensed. 為什麼下班不能從五點開始算,而是從六點? 理由是下午一點到五點已工作4小時應休息半小時,加上吃晚餐半小時,故六點以後才能申請加班。 這是早上一位網友問我的問題,其實這種類似的爭議不少,但我必須提醒企業及勞工,很多措施都是有彈性及方法的,勞動政策重點在於彈性與適用性,每一種企業的型態都應該運用勞資協商的方式來訂定勞動條件,其中包含加班這件事情,今天的案例無關於法令,我用自身處理過的案例與各位分享,希望可以給大家一些處理事情的方式與思維,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案件內容:

  2. 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顯示,在可複選狀況下,前五大過節願望依序為:「身心健康即可」 (54.3%)、「調薪」 (50.8%)、「每天準時下班」 (41.2%),以及「存夠錢,買房子」 (34.3%)、「換新工作或轉行」 (31.6%)。 而在六到十名的「職場心願」部分,又分別有:「不會放無薪假」 (29.3%)、「不要被裁員」 (28.1%)、「休假正常」 (27.1%),以及「下班後、放假時,不用接到直屬上司的電話簡訊」 (25.2%)、「能兼顧事業與家庭」 (23.8%)。 可惜令人沮喪的是,回顧整個職涯,仍有高達88.3%的勞工指出,曾經碰過「慣老闆」、「慣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