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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佈於 9月 10, 2013. 2013年9月,特組公佈監聽最大在野黨國會黨鞭柯建銘與國會議長王金平的對話譯文,高聲指控「不法關說」,並將法務部長移送監察院調查,國際嘩然。 然而國際媒體較關注的並非「關說問題」而已,更關心監聽國會議長的司法濫權問題。 柯建銘。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檢察總長黃世銘回應外界質疑的違法監聽與政治打手時表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後,與世界各先進民主法治國家都是一樣,檢方要偵查犯罪,必須要取得公正第三人,也就是法官許可,因此柯案監聽經法院核准,應屬合法。 同時黃也強調自己藍綠都辦,所以不能算是政治打手。

  2. 理論上,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二八條第一項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而目前刑事訴訟法通說,係認為偵查發動的門檻相當低,檢察官對於偵查發動也不存在裁量空間。 換言之,特偵組一知悉林益世涉案,依法即應偵查,沒有放水空間。 但是,特偵組在週刊踢爆貪瀆案後四天,才傳喚林益世,給了林家有串供、滅證的機會,這使得本案一開始就註定今天的結果。 當陳啟祥向特偵組自首,媒體也踢爆有「一刀斃命」的證據時,特偵組第一時間竟然不是對林家和行政院秘書長辦公室搜索扣押,或以有湮滅證據與串供等理由將林益世拘提到案,而是出動高科技設備偵防,並以證人身分、深夜進入五星級飯店拘提陳啟祥。

  3. 台中地檢署偵結,檢方依背信罪嫌將梁某、周某起訴,請求依連續犯加重其刑。 梁某被起訴後氣焰稍減,不過劉玉琦判斷若僅追究背信,判刑機會不大,而且侵占部分未起訴即見端倪,似有妥協。

  4. 6日特組舉行號召「大家切勿錯過」的記者會,從此台灣展開了迄今高潮迭起,迅速地把朝野政黨,行政立法司法檢調,媒體名嘴全面捲入,到現在沒完沒了的馬王大鬥爭。. 惡鬥中,總動員部隊的廣泛,固然史無前例,情節變化緊湊離奇,更有如古龍的 ...

  5. 其實,馬總統指的是蔡同榮向特偵組檢舉柯背信撈走全民電通1200萬的案子,這根本是個烏龍案,因為柯從來就不曾從公司搬走什麼1200萬到任何人口袋中而造成公司任何損失,所以特偵組受理,轉地檢起訴後,一、二審雖判有罪,但又判可以易科罰金18萬,而更

  6. 公務員貪瀆事件,從國民黨政權逃亡到台灣以來,根本不是新鮮事,重點只是在於相關單位嚴厲查辦與否。 至於是否用心偵辦民意代表的貪瀆案件,筆者認為應該是相對重要的指標。 林益世、賴素如、顏清標之所以令人矚目,除了其身份外,主要還是他們都是民意代表或曾任民意代表,可以利用其職權「上下其手」非常多的事情。 表一可以清楚看見,民進黨執政時期,偵辦起訴民意代表的人數與金額明顯高於強調「清廉」執政嚴辦貪瀆的國民黨馬英九政府。 民進黨執政時期的首任法務部長陳定南(2000年5月-2005年1月)雷厲風行的肅貪行動,不僅大舉起訴民代,起訴金額更是驚人。

  7. 特偵組說,他們懷疑柯建銘汚了九十萬,因此在2011年向台北地院聲請監聽,全案於九月五日簽結。由此可見,特偵組監聽行為從前年開始,至九月五日結束。 令人不解的是,九十萬的貪污在台灣應該是很小的案子,為什麼要動用到特偵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