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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法院”置正副负责人各1人,由“机构成员”互选产生。 “立法委员”自第7届(2008年)起由225人减为113人,任期4年。 有向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各部会负责人质询之权,并可以决议或复议“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重要政策 [2] 。

  2. 行政院 (Executive Yuan),1928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为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 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选任。. 下设内政、外交、军政、海军、财政、实业、教育、交通、铁道九部及蒙藏、侨务两委员会和一 卫生署 (以后随着政治 ...

  3. 为台湾地区最高行政机关,置院长1人,由“总统”任命;副院长1人,兼任部会首长之政务委员10人,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7人,均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共同组成“行政院”会议,以院长为领导,议决重大施政方针及向“立法院”提出法律、预算 ...

  4. 立法院内设法制、外交、财政、经济、军事等委员会,分别审理各种法律案。 立法院 的主要职权有:①制定法律;②议决预算;③议决宣战、媾和、缔约案;④质问。

  5. 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是指台湾地区每四年的领导人任期中间举行定期选举,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连选得连任一次。根据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连任到期,将于2024年卸任。新一届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经202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投票 ...

  6. 据台湾“宪法”,“倒阁案”要过关只要一半以上的“立委同意,比罢免容易。. 不过,“倒阁”的政治效应却是非常复杂。. “倒阁”通过后,“总统”可以选择撤换“阁揆”,也可以解散“国会”,这时“国会”就必须改选,但新制度的选区还未划分,选战 ...

  7. 国民政府下设行政院、立法院、考试院、司法院及监察院共五院。 五院为国民行使最高治权的机关,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组织之核心。 行政院于 1928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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