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作者:章忠信. 97.10.28.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藝人的表演具重大商業利益經紀公司總是透過經紀契約掌控藝人所有權利後對藝人進行各種投資與包裝行銷以獲取投資的回收這已經是演藝產業正常的經營模式也維繫整個產業從業人員的生計不過藝人或經紀公司仍不得以肖像權或隱私權限制他人的言論及出版自由。 對於未經授權,以藝人相關資訊撰寫及出版,並不是單純販售藝人劇照,也沒有任何不實誣衊,所用的又是自己拍攝藝人公開活動的照片,或是經攝影者授權的照片,引用的是新聞報章報導之資訊,則應不致構成侵害肖像權、隱私權或著作權。 這是法律及法院在個人私有權利與公眾言論、出版自由及知的權利之間,所作均衡考量的結果。

  2. 1167 將藝人的肖像轉印於衣服上自己穿或販售是否會構成侵害重製權及肖像權如果藝人沒有申請權利是不是就沒問題? 著作完成就受著作權法保護,不待作任何申請或註冊,肖像權同樣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不必作任何申請或註冊。

  3. 表演在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自74年修正的著作權法開始,其後歷經多次修正。. 74年著作權法第4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演講、演奏、演藝、舞蹈著作:指以聲音或動作所為之現場表演。. 」並在第18條規定:「演講、演奏、演藝或舞蹈,非經著作權人或著作有關 ...

  4. 粉絲建立藝人非官方網站的著作權議題. 作者:章忠信. 94.05.22.完成. 有著作權,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娛樂事業為了行銷藝人多會建立藝人的官方網站將藝人的相關資訊透過網路向粉絲傳達甚至會運用人力代表藝人與粉絲互動爭取向心力這些網站通常都是所屬娛樂事業或其經紀公司所創立在使用相關著作作為網站內容時因為都是自己找人製作的音樂或拍攝的影片或自己所發布的新聞稿不會有太大的著作權爭議但偶爾還是會發生誤用他人所拍藝人照片或圖案的情形

  5. - 著作權筆記. 時事分析. 如何才能真正保護表演人的著作權? 作者:章忠信. 98.12.16 完成 98.12.28.最後更新.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出身演藝界的立法委員余天在2009年12月15日發表表演人著作權授權契約範本表演人著作權讓與契約範本」,要求電視台與藝人簽約只要完成演出不論節目是否拍攝完成都須先付酬勞給藝人藝人也不須因任何原因退還預付酬勞而電視台每重播一次都須再付一定酬勞給與藝人等以保障藝人的權利。 余立委說要保護表演人的著作權,沒有從著作權法的修正著手,卻只提出契約範本,實質效益非常有限,因為契約範本還是得等著電視台簽署才行,若電視台不簽署,那又該如何?

  6. 作者:章忠信. 101.07.21. 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ch7943wa@ms12.hinet.net. 2012年6月26日,來自全球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154個會員國,經過一周的努力協商,終於在北京完成了「視聽表演北京條約 (BeijingTreatyonAudiovisualPerformances, BTAP)」的簽署使得表演人的著作權保護在國際著作權公約上獲得更進一步的成就值得大家關注

  7. 黃色小鴨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作者:章忠信. 102.08.18.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ch7943wa@ms12.hinet.net. 黃色小鴨要來了,原本以為是到基隆港,後來才又知道是要先到高雄港。. 原先,有人做了一隻粉紅色鎖管小醬,後來,還跑出了貴賓狗與山豬。. 不過,這些動物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