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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13 納稅義務人於年度進行中死亡,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如何辦理?. 更新日期:113-04-09. 個人在年度中死亡死亡年度的所得,除了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3項規定可以免辦結算申報以外,仍然要辦理申報,分下面兩點說明:. 1.如果死亡人遺有配偶,則由配偶 ...

  2. 3107 遺產稅應於何時辦理申報?. 更新日期:112-04-27. 1.被繼承人死亡時留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該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算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果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的時候,應該在法定申報期限內,準備被繼承人除戶資料、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

  3. 3111 申報遺產稅時應檢附那些文件?. 更新日期:112-04-27. 申報遺產稅時需準備的文件如下:. 1.填寫遺產稅申報書1份,申報書應由納稅義務人簽章(委任他人代辦者,應加蓋受任人私章)。. 2.被繼承人死亡除戶資料 (如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 ...

  4. 陳君有台中市西區土地1筆房屋1棟111年2月18日贈與其子 (贈與當時該地土地公告現值總額42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 80萬元),其子已成年有正當職業並已小有積蓄若土地增值稅 (20萬元)、契稅 (15萬元) 由其子支付,可節省贈與稅嗎? 解析: 一、 由受贈人 (陳君之子) 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時,應納贈與稅額計算如下: (5,000,000-2,440,000-350,000)×10﹪=221,000元. 二、 若土地增值稅、契稅由陳君自己支付,應付多少贈與稅呢? (一)贈與總額為:5,000,000+350,000=5,350,000元. (二)應納贈與稅額計算如下: (5,350,000-2,440,000-350,000)×10﹪=256,000元)

  5. 國稅節稅手冊. 遺產稅及贈與稅節稅手冊. 拾、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生前移轉財產好? 死後繼承好? 更新日期:111-02-24. 例七: 劉君辛苦多年,賺得土地1筆 (取得當時公告現值總計80萬元) 、房屋1棟及銀行存款50萬元,其有配偶及1子1女,劉君擔心死後會被課徵遺產稅,於111年2月14日將該土地及房屋贈與其子 (贈與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總計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 ,應繳多少贈與稅? 有無相關稅賦? 若留待以後由其子繼承,繼承人需繳多少遺產稅? 解析: 一、 贈與土地有2種稅賦:贈與稅、土地增值稅 (稅率為20%、30%、40%)。 二、 贈與房屋有2種稅賦:贈與稅、契稅 (稅率6%)。

  6.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節稅宣導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柒、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死亡前9年內繼承財產之優惠. 更新日期:111-03-03. 例四: 被繼承人何君111年3月1日死亡,遺有土地5筆 (死亡日該5 筆土地公告現值總計3,000萬元)、銀行存款200萬元,該5筆土地係何君死亡前3年繼承其父之財產,且已繳納過遺產稅,何君遺產由其配偶及二子女繼承,其稅負如何? 解析: 一、本案何君之繼承人應納遺產稅額,計算如下: (一)不計入遺產總額:30,000,000元. (二)遺產總額:2,000,000元. (三)遺產淨額:0元. (2,000,000-13,330,000-4,930,000-2×500,000-1,230,000=-18,490,000)

  7.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論是夫或妻任何一方死亡只要是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先過世生存的一方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節省遺產稅計算方法如下: 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原有財產價值(指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而現存的原有財產,不包括因繼承或受贈取得的財產)-負債=被繼承人的剩餘財產。 生存配偶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原有財產價值-負債=生存配偶的剩餘財產。 (被繼承人的剩餘財產-生存配偶的剩餘財產)X1/2=可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差額的上限。 請注意: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道雙方有剩餘財產差額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也就是一方死亡或離婚、判決離婚)起,逾5年不行使也會消滅。 生存的配偶可以自行向國稅局提出扣除該差額的請求,不須再檢附全體繼承人的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