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三國遊戲 相關

    廣告
  2. 即刻進遊開啟半神級修仙師之旅,動態仙術大世界,究極進化霸神都,熱血PK至強神,成就不朽傳奇。 就在今日【御劍神都】強勢登場,史詩級神戰大場面,滅魔屠妖翱翔三界,笑戰至敵逍遙天際。

  3.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virtualslots.net

    Casino Games for Fun Only. Play Blackjack and Win Virtual Prizes. Play Free Now! Create a Character & Play With Friends. Play Instantly—No Download. Start Now!

  4.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go.onelink.me

    嘿嘿,我胡啦!明星三缺一隨開隨打不無聊,鬥智鬥勇,坐穩牌桌爾虞我詐,立即下載! ...

  5. 花錢?不存在的!玩遊戲還能賺錢~~. 全新的裝備回收系統,讓你超爽體驗~ ...

搜尋結果

  1. 娛樂稅---課稅方式. 更新日期:112-04-19. 一、自動報繳. 由娛樂稅代徵人將每月娛樂票券之門票銷售額或所開立發票銷售額按各直轄市或縣(市)規定之徵収率計算應納稅額,並填寫娛樂稅自動報繳繳款書或於網路申報完成,點選電子繳款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paytax)線上繳稅或列印繳款書,次月10日前繳納並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 二、查定課徵. 由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娛樂稅代徵人每月應代徵之娛樂稅款,並於月底前填發繳款書送達代徵人,限於次月10日前繳納。 三、臨時公演. (一) 有價臨時公演. 1. 凡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發售門票或收取代價者,不論舉辦場所,其營業人或演出人應於舉辦前向公演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門票驗印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2.

  2. 娛樂稅節稅手冊. 娛樂稅---減免稅範圍. 更新日期:112-04-19. 一、免稅規定: ( 一)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或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者,所舉辦之各種娛樂活動,其全部收入作為本事業之用者。 ( 二) 以全部收入減除必要開支外(最高不得超過全部收入之20%)作為救災或勞軍用之各種娛樂。 ( 三) 機關、團體、公私事業或學校及其他組織,對內舉辦之臨時性文康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

  3. 由娛樂稅代徵人將每月娛樂票券之門票銷售額或所開立發票銷售額按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並填寫娛樂稅自動報繳繳款書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繳納,或於網路申報完成後,點選電子繳款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paytax)線上繳稅或列印繳款書申報繳納。 (2) 查定課徵: 由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娛樂稅代徵人每月應代徵之娛樂稅款,並按月填發繳款書送達代徵人繳納。 3. 獎勵規定: 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地方稅稽徵機關應按其代徵稅款額給予 1% 獎勵金,由代徵人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 4. 避免權益受損及錯誤受罰:

  4. 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 四、各種競技比賽(包括各種球賽、游泳、武術、射擊、技擊、賽車、賽馬等具有娛樂性之比賽)。. 五、舞廳或舞場。. 六、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包括電子遊戲機、電動玩具、資訊 ...

  5. 1. 除同自動報繳之申報程序外,申報人應於舉辦活動前,將臨時公演代(免)徵娛樂稅款申請暨保證書、票樣、舉辦單位登記核准證明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等相關文件,送稽徵機關並辦妥納稅保證手續,以辦理演出申請事宜;申報期間應至演出地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輸入演出票價收入資料。 2.如有剩餘票券,申報人應依各場次填具之「臨時公演領售及剩餘票券明細表」,於公演結束後規定期間內,連同剩餘票券向稽徵機關辦理繳銷作業。

  6. 娛樂稅節稅手冊. 娛樂稅---獎懲規定. 更新日期:112-04-19. 一、獎勵規定. ( 一) 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地方稅稽徵機關應按其代徵稅款給予 1% 獎勵金,由代徵人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 ( 二) 繳納期限如為 10 日,在 11 日繳納則不得扣領獎勵金,但繳納期限最末日如為星期例假日或國定假日者,得順延至金融機關第一個營業日繳納,仍得享受扣領獎勵金,逾期繳納因公庫人員疏失仍扣領獎勵金時,地方稅稽徵機關將依法追繳,但金額在 200 元以下者免予追繳。 二、處罰規定. (一) 娛樂稅代徵人未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

  7. 營業稅的減免範圍? 字級設定. 營業人接受國外客戶訂購貨物後,轉向第三國供應商訂貨並由其 直接對上開國外客戶交貨者,所賺取信用狀差額,能否適用零稅率? (9216) 更新日期:112-04-25. 該經營三角貿易之營業人按收付信用狀之差額,視為佣金或手續費收入,並依照營業稅法第7條第2款規定,適用零稅率。 (財政部75.7.29台財稅7555603號函) 一、 應按列帳方式區分: (一) 該經營三角貿易之營業人,如按收付信用狀之差額視為佣金或手續費收入列帳者,得按其收付差額申報營業稅銷售額,並依照營業稅法第7條第2款規定,檢附外匯證明文件及相關交易證明文件(如:國外客戶及第三國供應商訂貨單、提貨單或出貨單...等)適用零稅率。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