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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內組裝其製作之家具樣品,並非進行天花板、牆面或地板 等室內裝修工程,更與建築物之興建無關,故原告實際上 只是在房間內組裝家具樣品,其將單純的「家具樣品」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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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理 由. 壹、按刑事訴訟法第377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是提起第三審上訴,應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係屬法定要件。 如果上訴理由書狀並未依據卷內訴訟資料,具體指摘原判決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適用不當,或所指摘原判決違法情事,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時,均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

  5. 作者:章忠信. 第五十九條之一 (散布權之耗盡) 最後更新日期 98.02.19. 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 解說. 本條係規定「散布權」的「第一次銷售理論 (First Sale Doctrine)」或「耗盡理論 (exhaustion doctrine)」。

  6. 1994 先前授權他人將我的小說拍成電影,約定三年內要完成。. 三年過後不見成果,對方有來談延期的問題,但雙方沒有最後結論。. 後來,對方繼續拍片,我特別去函表示中止授權,現在對方提出訴訟要求我損害賠償,是否有道理?. 授權改作通常是專屬授權 ...

  7. 大哉問. 侵害著作權的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為何不同? 作者:章忠信. 2024 著作權法第八十八條關於侵害著作權的行為,規定故意或過失都要賠償,為何侵害著作權的處罰,卻只處罰故意的行為? 侵害著作權,會有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規範目的不同,所以責任認定標準也不同。 侵害著作權的民事責任核心,在於損害賠償,由於不問侵害是故意或過失,都已造成著作權人的損害,所以,侵害不分故意或過失,都應該賠償。 所有的刑罰處罰,則都是以行為人的惡意為核心,刑法規定,犯罪以處罰故意為原則,處罰過失為例外。 所以,若要處罰過失的行為,則要有特別明文規定。 著作權法沒有規定對於過失的處罰,所以只處罰故意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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