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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壹、課稅範圍. 三、如何以逐項列舉費用方式申報租賃所得? 1165 納稅義務人申報租賃房屋所得之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採用逐項舉證方式者,其修理費項目應檢送之文件及核認條件為何? 更新日期:110-10-06. 舉證修理費項目應檢送的文件為修理費的發票或收據正本,而且須註明房屋所有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點;另外還要符合下列情形: 1.必須是在租金收入年度所支付的,以憑證所開立的日期為準。 2.修理費如果是屬於資本性質支出,因已列入成本中提列折舊,不得認列。 更多相關資訊. 1164 納稅義務人申報租賃房屋所得之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採用逐項舉證方式者,其折舊項目應檢送之文件及核認條件為何? 112-04-19.

  3.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4. 下一 入口網反詐騙網址 雲端發票專屬獎 112.1.1網路交易稅籍登記新制專區 國稅小幫手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 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定額減徵新車貨物稅作業專區 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專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

  5. 一、每年應納的房屋稅是在什麼時候繳? 計算的期間又是如何? 答:房屋稅 1 年徵收 1 次,目前是訂在每年 5 月 1 日開徵至 5 月 31日截止,繳納期間為 1 個月。 課稅期間是前 1 年的 7 月 1 日起算至當年 6 月30日止。 二、房屋新建、增建或改建應於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其申報日期應如何起算? 答: (一) 新建房屋,以門窗、水電設備裝置完竣,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算日,未裝置完竣已供使用者,以實際使用日為起算日。 但延不裝置門窗、水電者,以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 30 日為起算日(臺北市、高雄市、新北市以滿 60 日為起算日) (二)延不申領使用執照者,其申報日期起算如下(高雄市不適用):

  6.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壹、課稅範圍. 1149 個人於退職時,除領取一次或分期退職所得外,尚還有領取一次加發具退職性質之給與,應如何計算? 更新日期:110-10-06. 個人於退職時,除領取一次或分期退職所得外,另領取一次加發具有退職所得性質之其他各項給與,有關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退職所得之計算方式如下: 1.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另於退職時領取一次加發之各項給與者,該一次加發之各項給與,應全數併入一次領取之退職所得中,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第1款規定計算所得額。 2.分期領取退職所得,另於退職時領取一次加發之各項給與者,其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第3款規定,計算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可減除之金額,應按下列方式計算之:

  7. 1209 綜合所得稅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更新日期:113-04-11.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 1.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規定得聘僱外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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