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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 COVID-19防治一網通 (疫苗地圖) 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 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 COVID-19 疫苗接種須知、接種評估及意願書. 相關指引. COVID-19疫苗Q&A. Taiwan V-Watch COVID-19疫苗接種-健康回報. COVID-19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通報.

  2. Facebook Line 列印. 連結. COVID-19疫苗接種須知暨評估及意願書. 附件. 110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0820修.pdf. COVID-19接種對象列冊分類說明0714.pdf. 附件1-高風險慢性病人疾病代碼一覽表_.pdf. 附件2-公告罕見疾病名單暨ICD-10-CM編碼一覽表1091013.pdf. 附件4- COVID-19疫苗接種費用原則修.pdf. 附件5-各廠牌COVID-19疫苗比較一覽表0820.pdf. 附件6-COVID-19疫苗對象接種所需證件及費用修.pdf. 附件8-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pdf. 附件9-公費疫苗毀損賠償等級.pdf. 附件10-衛生局毀損疫苗 (無需)賠償案件報告表_樣本.odt.

  3. 各項預防接種間隔時間一覽表. 各項預防接種間隔時間一覽表.pdf (另開新視窗) 各項常規疫苗最小接種年齡與最短接種間隔. 各項常規疫苗最小接種年齡與最短接種間隔.pdf (另開新視窗) 國小新生入學後預防接種紀錄檢查與補種指引. 國小新生入學後預防接種紀錄 ...

  4.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疫苗接種為防疫工作重要一環接種疫苗後可降低感染後重症及死亡的風險尚未完成基礎劑及追加劑接種的民眾應儘速施打高風險族群則應儘速完成第二次追加劑接種並持續做好個人防護及配合防疫/檢疫規範以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5. 2021年5月14日 · 2021-05-14. 張貼單位. 家醫科. 內 容. 接種劑量及間隔. 1.目前依據疫苗仿單之適用接種年齡為18歲以上接種劑量為0.5 mL。 2.接種劑次為2劑目前依世界衛生組織 (WHO)建議接種間隔為8至12週依我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建議為至少8週以上。 二、安全性及保護效果. 1.本疫苗不含可複製之SARS-CoV-2病毒顆粒,不會因為接種本疫苗而罹患COVID-19。 2.完成2劑接種可預防63%有症狀感染之風險,另依臨床試驗資料分析,當接種間隔12週且完成2劑接種,保護力約81% (60% ~ 91%)。 三、接種注意事項. 1.因服用避孕藥與接受荷爾蒙治療為引起血栓之危險因子,建議現階段前述對象接種前後應停藥至少28天。

  6. 民眾可運用「COVID-19防治一網通疫苗地圖就近查詢COVID-19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資訊.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指揮中心說明為方便民眾依個人接種需求查詢,「COVID-19防治一網通已將查詢追加劑」 (https://antiflu.cdc.gov.tw/booster/Covid19)查詢第12劑」 (https://antiflu.cdc.gov.tw/Covid19)的疫苗地圖分開呈現,民眾進入地圖頁面後,可依個人喜好的廠牌及接種地點,查詢「當日」接種院所的開診情形及諮詢電話,該院所如有預約網站亦可直接連結預約。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1-03-08. 更新日期: 111-04-11.

  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某臺北診所開放民眾連夜施打 COVID-19疫苗案指揮中心重申我國COVID-19疫苗現階段開放的公費接種對象以雙北地區屬於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 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媒體所報導之情事,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也再次強調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請各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依據指揮中心所訂之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作業。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