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2年11月24日 · 編按:這場因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進而引發「27本筆記本」、「銀行員之死」等案件,經懲戒法院二審判決,石木欽被判處撤職確定,停止任用1年,並廢止石木欽的律師證書。
2023年1月27日 · 石木欽案重啟調查後,發現富商翁茂鍾(圖)2012年在警方包庇下躲過牢災,翁2021年4月遭查獲後收押,並於2022年入獄。...
2022年11月4日 ·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當富商翁茂鍾法律顧問並捲入銀行員之死事件,除造成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冤死,還以司法追殺諸家遺族,過程中石木欽由妻兒向翁買股大賺5,400萬元,懲戒法院今年9月間判他撤職確定,銓敘部及司法院日前正式減發他6成退休金,並發函要石木欽吐回已領退休金的6成共410萬餘元,法務部也公告廢止他的律師證書,石木欽不服,已提出覆審要求翻案。
2021年12月24日 · 在本刊調查下,石木欽因遭檢舉當企業私人顧問及關說而下台,而檢舉案中的主角之一,就是台南幫企業中,知名紡織廠佳和集團第二代接班人翁茂鍾,翁男政商關係好,還有台南四公子之一的稱號,他曾在2002年、2005年遭控涉及炒股案,還曾在高鐵上罵列車長「X你娘」遭判罰1萬元。...
- 2 分鐘
2021年12月24日 ·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認定石木欽透過配偶買進聯亞股票有違失,罰俸1年,約新台幣354萬餘元。 101年7月6日以前違失行為逾追懲時效,予以免議。 遭判罰俸1年 石木欽:深表遺憾、將提上訴. 懲戒法院判石木欽罰俸1年 監委:研議是否上訴. 懲戒法院認定有違失行為但逾追懲時效部分,包括石木欽自民國86年7月22日起至90年5月30日間,多次與富商翁茂鍾飲宴及討論百利案;92年6月20日、93年6月3日接待翁茂鍾進入最高法院院內。 另外,石木欽於87年至88年間以配偶、次子名義買賣怡安公司股票的行為。 懲戒法院也認為超過10年追懲時效,應予免議。
其他人也問了
翁茂鍾是誰?
翁茂鍾為何認罪?
翁靜晶是誰?
石木欽被罰多少錢?
2021年11月19日 · 2021/11/19 20:3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認定公懲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前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往來,去年提起彈劾,函送職務法庭審理。 合議庭19日召開言詞辯論,翁茂鍾首度以證人身分出庭,強調與石木欽結識近40年,均是正派往來,石木欽也從未介入他的訴訟案件。 翁茂鍾共有27本筆記本,內記載近30年來的行程,其中包含與石木欽等數十名法界人士飲宴的紀錄。 監察院指控石木欽在翁茂鍾的公司涉訟期間,與翁茂鍾頻繁見面,提供法律意見;又曾以妻兒當人頭,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財產申報不實。 違失情節重大,去年8月提起彈劾。 合議庭19日傳喚翁茂鍾以及筆記本內出現數次的楊永成與黃泰鋒兩位律師出庭作證。
2021年6月29日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懲戒法院今天公開審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石木欽未出庭,發聲明表示,請求傳喚證人友人翁茂鍾以查明事實原委,且追懲時效完成,本案應為不受理判決。 石木欽透過代理人廖芳萱提供5點聲明,首先,監察院所提之彈劾程序明顯違法,本案應為不受理判決;其次,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0條規定,最長時效10年,因此以彈劾案文送達法院日回溯10年,民國99年8月18日以前行為,追懲時效均已完成,不應彈劾。 關於時效問題,司法院在本案之後的案件,也承認有追懲時效之適用。 第三,法官法在101年7月6日才開始施行,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101年7月6日以前的行為,應無法官法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