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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2月9日 · 指揮中心今9日宣布自2月20日起指定場所仍須戴口罩」(如醫院與療養機構大眾運輸工具);人潮多和年長或有症狀者,「建議戴口罩 ...

  3. 2023年2月23日 · 指揮中心表列明訂以下8大指定場所一定要戴口罩但有2例外情形8大指定場所. 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及團體家屋. 榮譽國民之家:榮譽國民之家. 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安置教養機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 公共運輸: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以上包含運具及場站)、救護車及復康巴士. 2例外情形可暫時脫口罩. 有飲食、拍照需求. 或從事不合適、無法佩戴口罩的檢查治療與活動時. Q2、建議民眾戴口罩的情境有哪些?

  4. 2020年3月2日 · 隨著新冠肺炎在台案例與日俱增民間開始出現質疑疾管署的戴口罩時機建議不過昨日記者會中指揮中心重申政策沒有變」,但對密閉不通風空間的態度要更嚴格例如民代跑攤其實沒有必要強調不跑攤不失禮」,跑攤反增加麻煩。...

  5.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另醫院之教學研究或行政單位辦公處所內是否需佩戴口罩由醫院自行規定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五)出入醫事機構 (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及精神護理之家)及其他醫療機構 (捐血中心、病理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6. 2022年7月1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9)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其中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相關規定說明如下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騎機車/腳踏車為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但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7. 2022年11月28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8. 2023年2月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包括: ()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詳如附件)。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詳如附件)。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