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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天前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有關部門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用於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1] ,也是定居國外無中國大陸 戶籍 和 居民身份證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即 華僑 )在中國大陸境內的一種身份證明 [2] ,相關辦事機構可以通過接入國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證件身份認證平台的應用系統進行聯網在線查詢獲得護照持有人的身份信息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和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 其中,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被統稱為因公護照,普通護照曾經被稱爲因私護照。

  2. 2005年10月12日 · 中華民國護照與中華民國國籍法釐定有相當大關係經過兩度修改後 國民政府委員會 為主體的 國民政府 或 中華民國政府 於1929年定調中華民國國籍法方向與護照發放基礎原則。 該國籍法多數條文今仍於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適用。 1929年,在允許 雙重國籍 及出籍從嚴、復籍從寬的原則下,國民政府公佈了《護照條例》和辦理華僑登記。 此兩措施,皆為將中華民國護照法制化之準備。 其相關條例有《外交部編製外交統計圖表規則》,利用統計數字,來控管「出洋護照」數量,同年12月30日又陸續公佈《外交部頒發出國護照暫行辦法》和《 外交部駐外使領館 發給回國護照及簽證外人來華護照暫行條例》。 其中,《外交部頒發出國護照暫行辦法》將出國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官員護照」和「普通護照」3種。

    • 歷史
    • 護照的發出
    • 護照樣式和印製工藝
    • 發行版本
    • 簽證待遇
    • 來往中國內地、澳門、台灣安排
    • 爭議

    1985年5月27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14款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此條款被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4條,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0年4月4日通過並公佈。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生效:53。 1994年5月16及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社會及保安專題小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式樣進行討論。 1995年10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

    在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香港法例第539章)的規定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可應要求發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而發出護照予申請人。 除非申請人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否則處長不得發出護照: 1. 他是中國公民; 2. 他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 他是有效的《人事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177章)第1A條所界定的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持有人。 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人,即使已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登記或無須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登記,倘需要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可按照《人事登記規例》(香港法例第177A章)申請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合資格的申請人除可親身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總部及六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護照申請外,亦可以郵遞方式遞交或把申請書放入投遞...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規格為 125 × 88 毫米(mm)(ISO 7810 ID-3),分32頁型和48頁型兩種。護照使用中文繁體字和英文兩種文字,封面為深藍色軟皮,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燙金圖案和護照中、英文全稱的燙金文字。護照封面內頁為「請求頁」: 持證人的資料及相片,使用雷射刻蝕技術刻寫在個人資料頁上,香港身份證號碼垂直印於相片左側。個人資料頁採用電腦可讀形式,護照機讀區設在個人資料頁下方。個人資料頁各欄目的填寫方式為: 1. 「類別/Type」:「P」(護照/passport)(預印字樣)、「簽發國代碼/Code of Issuing State」:「CHN」(中國/China)(預印字樣)及「護照號碼/Passport No.」 2. 「姓/Surname」、「名/Given n...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簽發至今,共計有4個版本。4個版本的封面設計大致相同,但在防偽特徵、持照人相片及內容有明顯的區別。已簽發的不同版本護照同時適用,直至有效期滿為止。 1997年和2003年版採用的紫荊花圖案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的紫荊花圖案略有差別,原因是護照式樣已於1995年10月16日確定,當時採用了1990年4月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公布時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式樣。而現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在1996年8月10日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截至2023年10月6日,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前往167個國家和地區,根據亨利護照指數,香港特區護照在旅行自由度方面排名第 21 位。而香港入境事務處2023年10月31日提供的官方數據顯示,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可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的國家地區為169個。但是這個官方數據剔除了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的國家和地區(例如科索沃)。如果從純粹的旅行者的角度來看,香港特區護照實際上可以進入更多獨立的司法管轄區。 截至2023年,阿森松島是目前少數公開表明拒絕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者入境的地區之一。[註 2] 香港特區護照免簽入境地方數目171個,在最強護照2024排名為第19位。

    中國內地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從機場過境內地,在內地機場停留不超過24小時且不離開機場口岸限定區域,免辦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憑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辦理過境邊檢手續。但在實際操作中,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如沒有攜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可能被拒絕登機。 目前,上海浦東機場、廣州白雲機場和北京首都機場24小時直接過境旅客,可免辦邊檢手續,港澳居民從上述任一機場24小時直接過境無須辦理邊檢手續。如需離開口岸限定區域辦理轉機、行李提取等手續,港澳居民應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分別辦理入境、出境邊檢手續。

    澳門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具備前往第三國家或地區的機票及入境簽證,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過境最多7日。

    台灣

    曾訪問過台灣,並出生在香港或澳門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以在中華民國國家移民局網站上免費在線獲得30天的入境許可證,該許可證可以在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用於單次進入台灣。許可證在線發放後,申請人必須將其列印出來,在邊境檢查站出示有效期至少為6個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和回程機票/渡輪票。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在抵達台灣邊境檢查站時,只要出示香港永久身份證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也可以獲得30天的入境許可,但其出生地須為香港,並且於1983年後曾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前往台灣,便符合落地簽證的申請資格要求。每份申請需要支付300新台幣的費用。 若出生地為非香港的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可以提前通過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其官網申請入境許可證,費用為75港元,有效期為自簽發之日起3個月,允許持有人進入台灣兩次,每次最多停留30天。

    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司法覆核案件(Butt, Aziz Akbar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HCAL 32/2007) 一案中,申請人Butt Aziz Akbar曾經要求入境事務處處長就其特區護照中的出生地點由巴基斯坦更改為其出生省份信德省或城市喀拉蚩,因為申請人指出若然出生地點一欄為巴基斯坦的話,會令到他離開香港時於外國遭遇到不公平對待,但是處長以護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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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新臺幣 900至1,300元. 中華民國護照 是 中華民國 外交部 所核發的 護照 ,申請資格為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 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 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國民或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1] 。. 大陸地區人民 、 香港 ...

  6. 2024年4月1日 · 護照 是一個 國家 或 地區 的 政府 發放給本國 公民 或 國民 的一種 旅行 證件 ,用於證明持有人的 身分 與 國籍 ,以便其出入本國及在外國旅行,同時亦用於請求有關外國當局給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護。 某些情況下,一個國家政府也可給外國籍人士發放護照,如「 葡萄牙給外國人護照 (澳門) 」。 護照關係到在國外所受合法保護的權利與進入本籍國的權利。 護照上通常有持有者的 照片 、 簽名 、 出生日期 、 國籍 和其它個人身分的證明。 許多國家正在開發將 生物識別 技術用於護照,以便能夠更精確地確認護照的使用者是其合法持有人。 如今國際間旅行通常要求出示護照,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護照實際上僅僅是一種國際認可的用來對旅行者身份鑑定的手段。

  7. 2024年5月19日 · 臺灣正體. 此條目介紹的是 中華民國護照 持有者的簽證要求。. 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持有者的簽證要求,請見「 中國公民簽證要求 」。. 現行中華民國普通晶片護照,2021年1月11日開放申請。. 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 為 中華民國國民 入境其他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