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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定通報:關懷e 起來網站、當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或社會局/處。 ※注意:已滿18歲之人非兒童少年之疑似性騷擾事件,無須進行社政通報。 進行校安通報。 性 平鼓勵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調查或由學校提出檢舉. 會指派專人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陳報性平會主任委員( 校長),聯繫召開性平會。 通知輔導(處)室,視被害人需要提供諮商輔導與協助。 3日內移送. 審不 理.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依據性平法第29條: (1)無不受理之情形→議決受理。 (2)有不受理之情形→議決不受理。 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檢舉人是否受理。 疑似教師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書面通知教評會審議停聘. (3) 20. / 申請/檢舉人得於20日內提出申復. 受理. 組調查小組.

  2. 第 10 條. 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校長或副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教師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負責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調查、確認、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小組成員,並應有學生代表 ...

  3. 本準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學校應積極推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教育,以提升教職員工 生尊重他人與自己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並採取下列措施:

  4.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12校園生活輔導

    四、本校於處理事件時將提供相關人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及救濟等資訊, 前. 項資訊包括下列事項:. (一)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界定、類型及相關法規。. (二)被害人之權益保障及本校所提供之必要協助。. (三)申請調查、申復 ...

  5. 一、本參考指引供學校教育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覺察疑似受虐學生( 含幼生)參考使用。. 二、本參考指引適用對象如下: ( 一)學生:指就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 ( 二)幼生:指就讀幼兒園、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職場互 ...

  6. 方式通報直轄市 () 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 訊方式通報並於通報後二十四小時內補送通報表前項通報作業應就通報表所定內容詳實填載並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

  7. 通報學生事務處向學校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依本條規定為通報時,除有調查必要、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或法規另有特別規定者 外,對於當事人及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其身分之資料,應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