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大法官會議為1993年以前司法院中,由司法院大法官以合議之方式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等「大法官解釋」案件之會議。 嚴格來說,「大法官會議」僅於1948年至1993年間為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的主體,1993年後至2021年解釋的主體係 ...
大法官會議為1993年以前 司法院 中,由司法院大法官以合議之方式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等「大法官解釋」案件之會議。 嚴格來說,「大法官會議」僅於1948年至1993年間為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的主體,1993年後至2021年解釋的主體係「司法院大法官」。 按大法官解釋法源依據凡三變,1948年至1958年係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1958年至1993年係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1993年至2021年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由於在前二部法令時期,法源規定係由「大法官會議」掌理司法院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之事項;惟至1993年《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公佈後,法令修改為由「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
其他人也問了
大法官會議是什麼?
司法院大法官是什麼?
大法官會議如何行使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的職權?
美國大法官是什麼?
大法官有任期嗎?
大法官解釋案件應參考哪些資料?
嚴格來說,「大法官會議」僅於1948年至1993年間為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的主體,之後解釋的主體是「司法院大法官」。 按大法官解釋法源依據凡三變,1948年至1958年係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1958年至1993年係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1993 ...
許宗力法庭 [1],又稱許宗力法院 [2],是指以中華民國在2016年—2024年間,以司法院院長 許宗力為首組成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及憲法法庭。 組織變遷 [ 編輯 ]
詳見 法律聲明。. 上開所提之大法官解釋,非屬狹義之訴訟,唯於2022年1月4日後,將改以訴訟形式進行憲法審查,故亦列於此。. 《憲法訴訟法》(簡稱: 憲訴法[1]),舊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審法[1])、《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為 中華民國 ...
2008年5月16日,司法院會議通過《司法院組織法》等三部法律的修正草案,欲透過修法使司法院成為最高審判機關,方符合憲法及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〇號解釋的意旨,但因社會各界意見分歧,至今尚無進展 [10];2011年6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官法》,並於 ...
美國大法官 (英語:Associate Justice),美國州或聯邦政府內最高法院法官(不以聯邦法院為限,州法院中亦有之;即不擔任院長或庭長的"大法官" (Associate Justice)〈不能 稱呼為"副法官"〉,擔任院長或庭長者即稱"首席大法官 (Chief Justice)")。. 參見 加利福尼亞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