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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外,為釐清祭祀公業土地產權及促進土地之利用,依據「祭祀公業條例」規定,祭祀公業應自政府清查公告之日起3年內辦理申報,期限屆滿未申報或申報經駁回確定的祭祀公業土地,除公共設施用地外,於法定期限屆滿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代為標售。 不過內政部表示,只要土地還未完成代為標售,民眾都能依法辦理申報。 內政部說明,已完成申報的祭祀公業也請儘速依規定成立祭祀公業法人或財團法人並申辦所有權更名登記為法人所有,或依規約規定申辦所有權變更登記為派下員分別共有或個別所有。 否則,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就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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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儘速清理祭祀公業土 地,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應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 年內清查祭祀公業土地並造冊,送公所公告九十日,並通知尚未申報之祭祀公

  3. 祭祀公業土地買賣如何處理?. 由專業不動產律師告訴你. 作者:林明忠律師. 祭祀公業涉及眾多成員和複雜的土地權益關係,常常引發各種糾紛。. 無論是土地所有權的爭議、土地使用權的確認,還是土地買賣的程序,都可能成為爭議的焦點。. 到底祭祀公業是 ...

    • 祭祀公業是什麼?
    • 祭祀公業土地買賣?-公業頭痛的問題
    • 祭祀公業土地買賣該如何進行?
    • 土地糾紛常見問題

    祭祀公業最早來自於宋朝的「祭田」制度,由祖先留下一筆田產讓子孫們共同享有,並以田產的收入供祭祀的用途。日治期間,臺灣人民為了懷念先祖及教育後代子孫尊祖敬宗,祭祀公業的設立更為盛行,由同宗同姓的子孫們共同捐獻一片土地,並以這片土地每年的收益(租金或利息),作為家族祭祀活動時(掃墓、祭拜、聚餐等等)的經費。 遇到土地糾紛的時候應該怎麼辦呢?在這篇文章當中,土地糾紛律師教你怎麼做:土地糾紛怎麼辦?常見的糾紛與解決的4個管道!

    近年來,許多祭祀公業經常因為土地買賣的問題,爆發爭議,並成為新聞版面的話題,如前監察院副院長周百鍊宗族的周元榮祭祀公業,原本坐擁台北市精華區土地,但有媒體報導該公業擁有的土地陸續遭出售,數年來幾乎賣光,而立法院長游錫堃院長的先祖所在之祭祀公業,也因土地買賣爆發爭議。 事實上,無論公業規模大小,通常都有祭祀公業土地買賣的議題,因為早期派下員通常會將各派下員的奉獻拿去購買土地,因此差別只在於土地的多寡,但基本上每個公業都有土地買賣議題。 如果你還不太清楚什麼是祭祀公業,那會建議你先去看過這篇文章(祭祀公業、祭祀公業法人是什麼?專業律師帶你一次分清楚!),會讓你更清楚接下來我們要討論的議題喔。 遇到祭祀公業土地買賣問題,透過土地糾紛律師諮詢平台,瞭解您所遭遇的狀況及如何處置的文章。土地糾紛律師是全...

    既然祭祀公業土地買賣議題如此重要,且經常成為派下員間紛爭的議題,那究竟該如何進行祭祀公業土地買賣的程序,方能合法妥適呢? 這個問題取決於一個因素,也就是祭祀公業是否已經申報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並以此可分成兩種情形,礙於篇幅,本文先介紹第一種情形-祭祀公業已申報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 當祭祀公業已經依照祭祀公業條例第21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依本條例申報,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後,為祭祀公業法人。」 「本條例施行前已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之祭祀公業,視為已依本條例申報之祭祀公業,得逕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 當祭祀公業依照上述的兩種方式之一,申請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時,其就能夠取得法人地位,而法人可如自然人一樣,擁有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的能力,因此也能...

    土地糾紛律師對於不動產爭議有不少處理經驗,且有代理政府機關辦理相關訴訟經驗,且不乏社會矚目而複雜案件,了解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等實務運作情形,並有撰寫都市更新專書,相關領域研究甚深。 讓土地糾紛律師,協助您回到安穩的幸福生活。 ▍延伸閱讀 《土地被佔用如何處理?花 3 分鐘簡單了解自身權益》 《土地訴訟費用有哪些?專業律師告訴你重要卻容易被忽略的4件事(上集)》 《什麼是土地共有?律師 5 分鐘帶你了解土地法34-1條》 《我的地到底有多大?土地界線糾紛處理方法,土地糾紛律師告訴你!》 《土地糾紛律師費用5 大項目大公開!要花哪些費用一次告訴你!》

  4. 一、為清理祭祀公業土地,加強其管理與使用,特訂定本要點。 二、祭祀公業土地之申報,由管理人檢具左列文件,向該土地所在地之直 轄市或縣(市)政府民政機關(單位)為之。

  5. 如何辦理祭祀公業神明會之土地清理?. 祭祀公業土地清理依照97年7月1日施行之祭祀公業條例規定,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另神明會土地清理經本府於97年5月28日公告委任本市各區公所受理。. 請逕洽祭祀公業、神明會土地所在之各區公所洽辦。.

  6. 如何辦理祭祀公業土地清理申報?. (一) 祭祀公業係前清或日據時期先民離鄉背井之際,為懷念其原鄉祖先,而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以其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之籌辦及聚餐費用。. 祭祀公業設立必須有二個要件,即人的要素及物的要素,人的部分指須有享祀人 ...

  7.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作業程序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囑託登記作業程序 108年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解釋函令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