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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為落實校園食安事件之調查、通報及處理,強化校園食品 及學校午餐供應品質,及確保學校針對食品中毒事件處置措施之 妥當性,制定教育部處理校園食安事件、強化校園食品及學校午 餐供應品質及學校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標準程序,以維護校園

  2. 一、教育部前於105年1月7日函送該說明書,內容包含「教育部處理校園食安事件應變作業流程圖」、「強化校園食品及學校午餐供應品質流程圖」、「各級學校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等,請學校依循辦理。

  3. 09附件九-臺北市各級學校疑似食物中毒名冊暨緊急後送就醫登記表

  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工作要領. 首頁. 科室業務. 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學校午餐相關業務. 午餐相關規定. 校園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工作要領.

  5. 2023年11月29日 · 為執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蒐集並受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各級主管機關應依本要點附件一處理流程辦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調查、採樣、檢驗、處理及報告。

  6. 新北市學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 修訂1090428. 學校健康中心. 疑似食品中毒:吃同樣食品引起不適( 噁心、嘔吐、腹痛... 等症狀) 2人以上. 啟動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系統&工作小組.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 主任】—負責行政通報作業、聯繫教育局、衛生局、醫院 【發言人: 主任】—對外統一發言、校內師生情緒安撫、維持校務正常運作 【聯絡家長並說明: 主任】—負責聯繫家長並告知就醫情形、安撫情緒及說明 【工作小組: 主任】—學生載送、就醫、及環境清潔避免疫情擴大. 學校應於發生事件第一時間,先以電話告知教育局駐區督學,並通報校安通報及衛生局.

  7. 臺北市各級學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 109 年6 月1日修訂. 學校. 疑似食品中毒:吃同樣食物引起中毒跡象(噁心、嘔吐、腹痛...等症狀)經學校送醫診治人數達2 人以上, 或雖未就醫診治惟出現中毒跡象已達5人以上,立即通報並暫停訂購該供餐廠房餐點, 並啟動校內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機制( 召集人、總幹事)。 通報教育局. (24 ) 協助處理: 通報 衛生局到校採集 學生 學生 小時內校安通報. 學生就醫 並填速報單 檢體及 緊急 安置學生現況. 慰問家長 2.緊急應變措施 留驗盒餐 送醫 情形. 校內情緒安撫 通報. 教育局 學校疑似事件衛生局(傳染病系統鄰近醫院通報 及食品藥物管理科) 通(所) (督學室及體衛報 安置、慰問就醫學生 科) 學生. 15分鐘內電話通至供餐廠房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