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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211 列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繼父母等),應符合哪些要件?. 更新日期:113-04-23.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 生能力直系尊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尊親屬及直系姻親尊親屬),如 果受扶養直系尊親屬 ...

  3. 四、111年2月14日贈與其子土地、房屋,應繳納多少稅賦,計算如下: (一)土地增值稅:假設為1,000,000 元(應由受贈人繳納) (二)契稅:假設為50,000 元(應由受贈人繳納)

  4. 1215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應符合哪些要件?. 更新日期:113-04-09. 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如伯、姪、孫、甥、舅等),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家長家屬相互間)及第1123條第3項(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規定 ...

  5. 這個問題分2點來說明: 1.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102 (含)以前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所得,要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其中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薪資所得是可以分開計算稅額,但仍然要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自103 (含)年度起,納稅義務人除可依前述方式選擇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外,並可選擇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第14條第1項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戶籍如果不在一起,仍須合併由納稅義務人或配偶一方向他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 2.如果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那麼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可以選擇和配偶分開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

  6. 一、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如何填寫免稅額、扣除額?二、 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報受扶養親屬須符合哪些要件?三、 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如何填寫一般扣除額(含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四、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相關規定。

  7. 個人在年度中死亡,死亡年度所得,除了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3項規定可以免辦結算申報以外,仍然要辦理申報,分下面兩點說明:1.如果死亡人遺有配偶,則由配偶合併辦理結算申報,死亡人免稅額和標準扣除額,都可以按照全額扣除;或由符合規定之納稅 義務人列為受扶養親屬者,亦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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