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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25日 ·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Facebook Line 列印. 發佈日期:2023-04-25.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5)日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2. 2024年6月27日 · 確診者如為輕症,疾管署宣佈自2023年8月15日起「 免通報、免隔離 」,確診者採「0+n」(n最多為5天)隔離模式,如隔離期滿(或提前快篩陰性),則可自行結束自主健康管理、不需特別回報。

  3. 2023年9月8日 · 根據最新指揮中心最新政策2023/03/20起確診者調整為「不需要居家隔離5天」和「自主健康管理N天」(N為0至7天),也就是0+N。 有網友詢問因為快篩陽性所以公司不給上班,且強制休特休假,這樣是合法的嗎?

  4. 2023年3月9日 ·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 ...

  5. 2023年8月1日 · 疾管署指出,COVID-19於今年3月20日起調整病例定義,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民眾不須通報也不須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即自主健康管理10天或篩檢陰性止。

  6. 2023年5月31日 · 輕症免隔離,那我確診了該怎麼做? 經調整定義後,如民眾自行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或因配合醫療院所相關感染管制等相關措施篩檢陽性的輕症或無症狀之輕症民眾,不需通報也不需強制隔離,亦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及簡訊。

  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另,考量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於指揮中心運作期間已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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