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荃和表示,有幾點需要考慮,包含公共工程與政府採購,因為私領域、民間企業跟公部門緊密連結,最有可能優先成為調查對象;還有企業的營業...一定會影響企業商譽。 大法官黃昭元則詢問,查弊案到底算不算立法院目的性權力?查弊案後能做什麼?他並指出,調查權不能為調查而調查,本條文的核心爭議在於調查目的
台灣大紀元
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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