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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警察特考2016簡章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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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簡章. 壹、報名日期:113年03月 8日至18日。 貳、考試日期:113年 6月15至16日 (第一試筆試)。 參、應考資格: 二等考試:18歲以上,42歲以下 , 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者。 三等考試:18歲以上,37歲以下,並具下列各該類科應考資格之一者,得應各該類科考試: (一)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2. 總 覽. 就業考試. 證照考試. 升學考試. 檢定考試.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簡章. 壹、報名日期:113年03月08日至18日 。 貳、考試日期: 筆試:112年06月15日至16日 。 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外語口試112年06月17日 。 參、考試地點: 一、分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八考區同時舉行,唯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之試場,集中在臺北考區國家考場。 二、「考試通知書」一律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請於預定開放下載期間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場證下載」以空白紙張列印,並攜帶應試。 三、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定於考試前一日,分別在各試區公告欄公布,請事先查明試場及座位。 肆、應考資格:

  3. 舉辦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112/1/19】. 增列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需用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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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外語口試 113.06.17(一) 第二試體能測驗 113.10.10(四) - 10.14(一) 113060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三等) 1.分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八考區舉行。 2.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三次口試僅

    序號
    考試資訊
    預定報名日期
    預定考試日期
    1
    113010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初等)1.
    112.10.24(二) - 11.02(四)
    113.01.06(六)
    2
    113020113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專技高考)1.分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五考區舉行。 2.電腦化測驗。 3.承辦單位:專技考試司第四科 4.試務工作室電話:02-22369188分機3706、3930 預定報名日期: 112.10.17(二) - 10.26(四) 預定考試日期: 113.01.26(五) - 01.28(日) ...
    112.10.17(二) - 10.26(四)
    113.01.26(五) - 01.28(日)
    3
    113030113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 ...
    112.10.17(二) - 10.26(四)
    113.02.03(六) - 02.05(一)
    4
    113040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四等五等)1.
    112.12.26(二) - 113.01.04(四)
    113.04.20(六) - 04.21(日)
  6. 繳費方式: 考試報名費採多元管道繳款,請在完成網路報名登錄作業後,使用信用卡繳費下載國家考試APP 至7-11 、全家、萊爾富、OK超商、美廉社繳費或自行下載列印繳款單,於112 年3 月16日(星期四)前,持繳款單透過郵局、便利商店、銀行、農漁會信用部或ATM轉帳等 ...

  7.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本考試簡介. 【111/1/27】 回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考試資訊. 警察係屬國家公務人員之一種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須經國家考試及格方得任用本部為因應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掌理警察行政之特殊業務需要每年舉辦一般警察特考俾符任用需求自100年起實施警察特考及一般警察特考雙軌制度, 106年8月4日修正之應考資格規定, 非自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之應考人始可報名一般警察人員特考 。 二、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由保訓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內政部或海洋委員會依序分發任用。

  8.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警察人員考試 為 中華民國政府 每年六月舉行的重要 國家考試 之一,簡稱 警察特考 、 警特 ,依據法規為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自2011年起新制度變更至今並區分警校生限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及非警校生限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 。 沿革 [ 編輯] 1945年, 臺灣日治時期 結束後,大量 日本警察 返 日本 。 除了原有不多的台灣本地人警察外,接掌臺灣政權的 中華民國政府 以 臺灣省警察訓練所 訓練警察並於畢業後直接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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