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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9日 · 究竟怎麼看繼承順位?如何辦理拋棄繼承順位?單身遺產繼承順位及房屋繼承順位有什麼差?本文就讓離婚律師一次告訴你,文中也附贈民法繼承順位圖,讓你一次搞懂自己的繼承權,若有任何問題也歡迎使用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喔!
2021年11月9日 · 遺產繼承順位為何. 遺產要怎麼分配之前,首先要知道誰是繼承人,才能知道誰有繼承權以及該如何繼承,因此,民法的繼承篇中第一條就規定了哪些關係人享有繼承權。 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尚有依照被繼承人的血緣親疏訂定不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而先順序之繼承人會排除後順序之繼承人,也就是說,如果前順位的人存在,就由先順位的人繼承遺產,後順位就沒有繼承權。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下: 第一順序: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等),以親等近者優先(民法第1139條); 第二順序:被繼承人之父母(不含繼父母); 第三順序: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包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收養的兄弟姊妹,但兄弟姐妹的子女並無繼承權);
2023年8月29日 · 被繼承人死亡後誰可以請求遺產,就要先看誰是遺產的繼承人,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了配偶之外,就按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的順序來決定。 所以如果有配偶,配偶也會是當然的繼承人,而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爺爺、奶奶則是在按照法定繼承人順序成為繼承人後可以請求遺產。
2024年5月6日 · 我國《民法》第 1138 條對於繼承順位的順序規定是這樣的: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繼承順位依照上述四個順序排列,除了配偶之外,因為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不管是哪一個順位的繼承人繼承,配偶都可以一起繼承。
2020年10月30日 ·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如果被繼承人是被收養的,過世時這段收養關係還在,那養父母就是第二順位,生父母反而沒有繼承權)。 第三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領養的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繼承人:祖父母(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如果是收養的,則養父母的父母有資格)。 ★備註一: 配偶一定都分得到,但不是全部獨占,而是要跟順位繼承人一起分。 甲乙是夫妻,育有ABC共3位子女,甲過世後,配偶乙可以分到財產,而ABC子女是第一順位,都有繼承權,因此配偶要跟小孩一起依比例分財產。 ★備註二: 排在繼承順位上不代表就有資格喔!
2023年3月3日 · 本文將從民法繼承順位圖介紹繼承順位怎麼排,也透過遺產繼承分配表告訴你遺產繼承順序、比例,並分享代位繼承、無子女繼承、拋棄繼承要怎麼做!
2024年5月30日 · 根據民法規定,遺產繼承除了配偶之外,還有法定的繼承順位。房子作為遺產的一部分,其繼承順位與其他遺產相同。在處理房子繼承事宜時,除了要瞭解繼承人順位、繼承稅與遺產稅的規定外,也需要進行遺產分割並辦理繼承登記。
2024年9月18日 · 根據臺灣現行民法的繼承編規定,只要前順位的繼承人具有繼承權,後順位的繼承人就無法繼承遺產。 要注意的是,配偶的繼承權並不受繼承順位的限制,無論繼承人是順位表中哪個順位,配偶都有當然繼承人的地位,遺產繼承的權利得以被保障。
依據民法的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意思是: 配偶(阿花)是當然的繼承人,至於其他親屬則是依照下列的順序繼承: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以我們的案例為例,大雄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孩子,不過因為兒子小威英年早逝,所以沒辦法成為繼承人,這個時候如果小威剛好有孩子,就能夠依照「代位繼承」的方式繼承,但很可惜小威沒有孩子,就沒辦法代位繼承了。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繼承只有「直系血親卑親屬」才能主張,也就是大雄的孫子女、曾孫子女…,才能在前順位的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能夠代位繼承,像案例中的 媳婦阿香是沒有繼承權 的!
5 天前 · 房子繼承順位. 常見遺產分割方式. 1. 繼承順位與當然繼承人. 在討論房子 繼承 順位時,首先要了解法定繼承人的順位。. 依據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依親等關係由近至遠分為四個順位: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孫子女等;第二順位為父母;第三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