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勞動部於日前發布解釋令,核釋《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4 款所定平均工資之計算,於勞工請「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期間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計算,並自 109 年1月15日生效。.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預防群 ...

  2. 2021年5月17日 · 勞動部表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本土確診案例持續飆升,為防疫需求,除雙北地區外,其他地區之高中職 (含) 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若符合 109 年 2 月 19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肺中指字第 1090030066 號函發布之「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3. 2023年3月10日 · 勞動部指出,根據規定,如學童因暫停實體課程(或其他防疫需求)導致需成年人在家陪伴照護,家長的其中一人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另一人不可同時申請),但因疫情無法歸責於雇主,故不強制雇主支薪。

  4. Q7-6: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防疫需要,子女就讀幼兒園之家長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A: 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兒園於109年2月11日至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1人得於該期間請 ...

  5. 如果雇主不給防疫照顧假,如何處理? A: 1.勞工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分。

  6. 2020年1月22日 · 因應「武漢肺炎防疫措施,有關勞工請假及工資給付規定之說明。. 「 武漢肺炎 」 ( 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命名為「 2019新型冠狀病毒 」) 目前已出現確診感染病例,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勞動部說明如下:. 一、勞工 ...

  7. 2021年12月21日 · 政 策 法 規 勞動部加碼紓困 照顧勞工薪情. 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情形,除了防疫工作之外,對於勞工的及時紓困相當重要。. 勞動部除了針對減班休息勞工及失業勞工,推出「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等措施外,也不斷聽取各界意見 ...

  8. 全文內容:核釋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四款所定平均工資之計算,下列期間之工資及日 數不列入計算: 一、勞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三條規定請防 疫隔離

  9. A: 雇主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 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 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3. Q2.如果雇主因應疫情,調整勞工回台工作,工資部分是否需支付? A: 雇主為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與勞工協商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 勞務提供方式,應照付工資。 Q3.雇主強行指派勞工赴中國大陸疫區提供勞務,勞工得否終止契約? A: 雇主如強行勞工至中國大陸疫區工作或出差,致勞工有權益受損之虞,勞工 得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給付資遣費。 Q4.勞工因公指派到中國大陸地區工作,安全衛生防護應如何確保?

  10. 2021年6月29日 · 防疫照顧假. 紓困4.0. 防疫照顧假導致薪資減損,有機會請領1萬元生活補貼。 圖/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將針對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受疫情影響且投保就業保險的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上的在職勞工提供申請生活補貼1萬元,不只是受停業影響的勞工,就連請防疫照顧假的勞工,只要沒有請領同性質的生活補貼,都可以來申請。 行政院推出紓困4.0方案後,上周又推出精進方案,勞動部也持續檢討是否還有紓困漏網之魚。 據了解,勞動部近日將公布最新的生活補貼1萬元,是針對受疫情影響且投保就業保險的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上的在職勞工,不分正職員工或是打工族,只要因疫情影響而薪資減損,憑薪資證明即可符合紓困資格。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