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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 (1950年6月10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生於 宜蘭縣 三星鄉,現任 監察院院長 兼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曾任 總統府秘書長 、 高雄市市長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北市政府 與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局長及東亞人權協會理事。 1969年,陳菊擔任 黨外運動 發起人,並為時任 臺灣省議員 郭雨新 的秘書 [1],開始參與政治活動。 1979年,在 美麗島事件 中成為 政治犯,當時曾一度被 中國國民黨 以「叛亂罪」起訴,該罪的唯一刑罰為死刑,因此曾寫下「《給台灣人民的遺書》」。 後在國際壓力下,當局改判 有期徒刑 [2][3],在監獄服刑六年多後獲釋。 1986年, 民主進步黨 宣布成立,她成為創黨元老之一。
陳菊 (1950年6月10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生於 宜蘭縣 三星鄉,現任 監察院院長 兼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曾任 總統府秘書長 、 高雄市市長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北市政府 與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局長及東亞人權協會理事。 1969年,陳菊擔任 黨外運動 發起人,並為時任 臺灣省議員 郭雨新 的秘書 [1],開始參與政治活動。 1979年,在 美麗島事件 中成為 政治犯,當時曾一度被 中國國民黨 以「叛亂罪」起訴,該罪的唯一刑罰為死刑,因此曾寫下「《給台灣人民的遺書》」。 後在國際壓力下,當局改判 有期徒刑 [2][3],在監獄服刑六年多後獲釋。 1986年, 民主進步黨 宣布成立,她成為創黨元老之一。
陳菊,女,1957年11月生,漢族,籍貫廣西柳城,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區委黨校大學學歷。 曾任廣西自治區文化廳副巡視員,已退休。 現任廣西自治區文化廳計畫財務...
陈菊 (1950年6月10日 —), 中华民国 政治人物,生于 宜兰县 三星乡,现任 监察院院长 兼 国家人权委员会 主任委员,曾任 总统府秘书长 、 高雄市市长 、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台北市政府 与 高雄市政府 社会局局长及东亚人权协会理事。 1969年,陈菊担任 党外运动 发起人,并为时任 台湾省议员 郭雨新 的秘书 [1],开始参与政治活动。 1979年,在 美丽岛事件 中成为 政治犯,当时曾一度被 中国国民党 以“叛乱罪”起诉,该罪的唯一刑罚为死刑,因此曾写下“《给台湾人民的遗书》”。 后在国际压力下,当局改判 有期徒刑 [2][3],在监狱服刑六年多后获释。 1986年, 民主进步党 宣布成立,她成为创党元老之一。
1969年,陳菊於從 世新專校 畢業後,擔任 台灣省議會 議員 郭雨新 的秘書,郭雨新當時是 中國青年黨 籍,陳菊也因此加入過 中國青年黨。 1979年時,擔任 美麗島雜誌社 編輯委員。 1979年12月10日 世界人權日 紀念活動所衍生的 美麗島事件,導致陳菊12月13日被逮捕。 1980年1月,29歲,已知將受 唯一死刑 叛亂罪審判的 政治犯 陳菊在獄中寫下給 台灣人民 的 遺書 「願所有受苦、被受縛、被壓迫的人早日得到解放,願我深愛的故鄉──台灣的人民早日享有真正的公平、 平等 、 自由 、 民主 的生活。 祈 法律 能象徵代表 正義,而非只是統治的工具,形同具文愚弄人民。 ……」等文字。 [8] [9] 1980年3月18日,以 叛亂罪 被起訴。
2016年3月15日 · 十九歲花樣年華,陳菊為了賺學費,擔任黨外省議員郭雨新的秘書,從此和台灣民主運動結下不解之緣。 一九七九年的美麗島事件,讓她成為少數女性「政治犯」,蹲了六年多黑牢。 九 年回到讓她跌落谷底的高雄,參選國大代表並當選,開啟了她的政治仕途。 六年,陳菊以一千一百多票之差驚險當選高雄市長,到一四年以超過對手一倍的九十九萬票,成為全國得票數最高的地方首長,陳菊已然是一方之霸。 當跟她一樣是「美麗島世代」的男性政治人物,從姚嘉文、張俊雄,到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都已如晨霧漸次淡出,陳菊的政治生涯卻還有無限大的想像空間。 蔡英文當選總統後,一度盛傳她將出任閣揆。 但這一路,每一步都很辛苦。 「我從來都是阿信,不是明星,」她總說。 這次採訪,或許是她最接近「女性」的時刻。
陳菊,女,1950年6月10日出生,台灣省宜蘭縣人,民主進步黨新潮流派 [1] ,台灣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 曾任"國民大會"代表,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民進黨中常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2] ,高雄市長,民進黨代理黨主席。 2020年7月17日,台灣立法機構會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 “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獲65張同意票、不同意票3票、無效票2票,將出任台灣“監察院長” [3] 。 1968年,畢業於台灣世界新聞專科學校圖書信息科 [1] 。 1969年至1979年,任台灣省議會議員郭雨新的秘書,郭雨新當時是中國青年黨籍,陳菊也因此加入過中國青年黨。 1979年,美麗島雜誌社編輯委員暨高雄市服務處副主任。
陳菊 (1950年6月10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生於 宜蘭縣 三星鄉,現任 監察院院長 兼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曾任 總統府秘書長 、 高雄市市長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北市政府 與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局長及東亞人權協會理事。 事实速览 陳菊, 中華民國第10任監察院院長 ... 中華民國 第10任 監察院院長. 中華民國 第1任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 第35任 總統府秘書長. 高雄市 第1任 市長. 民主進步黨 第13屆 主席. 中華民國 第6任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 中國青年黨 (1969年-1979年) 民主進步黨 (1986年-2020年 暫予註銷)
陳菊Template:BD,生於 臺灣 宜蘭縣三星鄉,漢族, 民主進步黨 籍(美麗島系 、1991年後 新潮流系 、【來源請求】),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世界新聞專科學校 畢業、 國立中山大學 公共事務 碩士。 曾為 美麗島事件 的 政治犯。 曾任第幾屆 國大代表 、臺北市社會局局長、 高雄市 社會局局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及第13屆代理 民進黨黨主席,現任 高雄市市長。 1969年,陳菊於從 世界新聞專科學校 畢業。 1969年,陳菊於從 世新 專校畢業後,擔任台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秘書,服務參議員 郭雨新, 郭雨新 當時是 中國青年黨 籍的 台灣省參議會 參議員。 1979年時,擔任 美麗島雜誌社 編輯委員與 Template:Who。
2016年6月23日 · 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說,每周一下班後,陳菊會與主要幹部及核心幕僚開會,討論未來趨勢、重要議題、重要人事案,最後共同做的決定,未必是陳菊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