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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7月24日 · 勞動部針對常見的勞資爭議:「颱風天上班地居住地停班不同調,我該去上班嗎?」作出解釋。上班族只要居住地、工作地或上班行經路途,三者只要任一地點停班,即可不出勤。但是雇主得因此不給薪、只是不得採扣發全勤獎金或強迫勞工補班等處分。

  3. 2024年9月30日 · 每到颱風侵襲的季節,勞動部總會特別提醒: 勞工放颱風假未出勤,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別請假處理,事後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或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不利處分。. 我們接續「颱風假」相關議題,為您整理 ...

  4. 2024年10月17日 · 1. 颱風假不是假. 颱風假是為應對天然災害的措施,並不屬於勞基法規定的正式假期。 勞動部已發布相關指導原則,規範了颱風期間雇主與勞工在出勤及工資方面的權責。 若颱風假當天勞工因安全因素未能上班,雇主可不支付工資。 然雇主不得將其視為曠工或進行不利處分,如扣發全勤獎金或要求補班。 勞工在颱風假期間出勤時,雇主須照常支付工資。 勞動部建議雇主最好提供額外的補償或交通津貼,雖不強制支付加班費,但從優處理更顯體恤。 2. 勞工可拒絕雇主堅持颱風假時出勤的要求. 因為颱風假不是法定假日,所以雇主可以在評估風險後要求勞工出勤,但勞工也可以颱風天「安全上有疑慮」行使退避權,而選擇不出勤。 3. 勞工在出勤途中發生意外,可申請補償及日後有公傷病假.

  5. 2016年7月6日 · 勞動部重申,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6. 2021年7月20日 · 勞動部說明,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是否出勤之考量,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並非放假的概念。

  7. 2024年10月1日 · 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 ...

  8. 2024年10月1日 · 颱風假無法居家上班,可另外休颱風假嗎? 若因颱風災情危害到住家安全,使勞工無法在家正常工作,可以向雇主提出放颱風假。 但雇主不得要求勞工用自己的特休或事假等假別抵銷,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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