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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5月30日 ·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林右昌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以及相關行政機關與團體提供寶貴的修法意見使修法作業順利完成林右昌表示這是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 24 餘年以來最大幅度修法變革共計修正 63 修正重點主要放寬外籍配偶因撫育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相關規定以保障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並增訂處罰不法態樣及提高罰則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安全。 內政部移民署說明,這次修正 4 大重點如下: 一、增進移民人權保障,保障家庭團聚權. 為維護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及兒少最佳利益,增訂外籍配偶喪偶,或曾為合法居留的外籍配偶,對我國未成年子女有撫育事實或會面交往的情形,持停留簽證入國後可申請居留的規定。

  2. 行政院院會今12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這次共修正52條,主要鬆綁停居留規定,增加優質人才來臺及留臺誘因,並加重罰則及增訂處罰態樣,以強化查緝非法外來人口執法力道,一方面營造更優質友善的攬才及居留環境,另一方面也兼顧維護國家安全。 內政部表示,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為創造友善外來人士的環境,並強化人流安全管理,經諮詢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實務意見,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進行全盤檢視與檢討,這次修法3大重點如下: 一、增進移民人權保障,保障家庭團聚權. 為維護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及兒少最佳利益,增訂外籍配偶喪偶未再婚,或曾為合法居留的外籍配偶,對我國未成年子女有撫育事實或會面交往的情形,持停留簽證入國後可申請居留的規定。

  3. 2023年6月28日 · ::: 現在位置 首頁. 公告資訊. 法案動態. 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業奉總統112年6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4171號令公布。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2023-06-28.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合計畫科. 資料點閱次數:6558.

  4.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林右昌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以及相關行政機關與團體提供寶貴的修法意見使修法作業順利完成林右昌表示這是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24餘年以來最大幅度修法變革共計修正63條修正重點主要放寬外籍配偶因撫育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相關規定以保障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並增訂處罰不法態樣及提高罰則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安全。 內政部移民署說明,這次修正4大重點如下: 一、增進移民人權保障,保障家庭團聚權. 為維護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及兒少最佳利益,增訂外籍配偶喪偶,或曾為合法居留的外籍配偶,對我國未成年子女有撫育事實或會面交往的情形,持停留簽證入國後可申請居留的規定。

  5. 01. 鬆綁無戶籍國民國、居留. 申請國許可. 現行: 於國外申請國許可)。 定居限制. 放寬居留定居條件. 居留: 連續停留5 年以上( 現行:7年), 且每年居住183 日以上者。 定居:國外出生之國人子女定居無年齡限制( 現行: 未成年)。 修法重點---吸納優質人才來臺. 白領專. 02業人士. 生活更便利. 放寬國後申請居留證期限(§22): 取得居留許可者, 國後申請居留證期限, 由15日延長至30 日。 專業人才持免簽、 停簽入國得逕改居留(§23)

  6. 2023年1月13日 · 行政院會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23-01-13 [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入出國及移民法. 行政院通過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2 日第 3837 次院會決議. 資料來源行政院. 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本法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制定公布並於同日施行. ,其後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二日配合內政部移民署(以下. 簡稱移民署)組織改造修正其機關名稱,並自同年月二十八日施行。 鑑於我國面臨人. 才外流與國際間人才競逐之挑戰,為加強延攬與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 有放寬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入國、居留及定居與外國人居留.

  7. 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吳敦義在院會中表示民國111年起國內人口將步入零成長階段如何引進優質人才填補國內生育缺口是政府未來移民政策的重要課題吳院長並指出此次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修正重點包括適度放寬無戶籍國民入國程序國人海外出生子女停居留限制簡化外國人辦理居留程序強化跨國婚姻媒合業務的管理等都是現階段的重要工作。 吳院長特別指示內政部加強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說明,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內政部表示,為保障無戶籍國民權益、吸引優秀外籍人士來臺、強化跨國(境)婚姻媒合管理、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制定及因應實務作業所需,現行移民法中相關規定有檢討修正的必要,因此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8. 行政院會今 (13)日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本次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二修正案均係配合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強化對於所收容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居民人身自由之保障已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審議通過之法案請內政部及陸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以符合釋憲的要求。 內政部表示,依司法院釋字第708號解釋意旨,外國人收容應符合「法官保留」原則;另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第4項人民自由受剝奪時,有權向法院即時提出救濟的規範,所以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9. 入出國及移民法( 以下簡稱本法)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制定公布,並於同日施行,其後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二日配合內政部移民署( 以下簡稱移民署)組織改造修正其機關名稱,並自同年月二十八日施行。. 鑑於我國面臨人才外流與國際間 ...

  10. 2023年5月30日 ·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是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24餘年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法變革共計修正63條修正重點主要放寬外籍配偶因撫育未成年子女在台居留相關規定以保障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並增訂處罰不法態樣及提高罰則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安全內政部移民署說明這次修正4大重點包括增進移民人權保障保障家庭團聚權吸納優質人才來台鬆綁停居留規定強化人流安全管理增訂處罰態樣及修正收容規定律師經營移民業務增訂於受強制驅逐出國程序或面談時得委任律師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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