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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發布. 吳姓男子當保險業務員時,薪資、賣保險獎金平均月薪15萬元,吳男認為獎金應列入工資計算退休金,提告公司給付325萬元,法院...
5 天前 · 2024.05.23. 03:00. 工商時報 戴瑞瑤 魏喬怡. 債務人因無法還款,被法院判決強制執行資產,連名下的保單亦會被強制解約。 金管會將修法,把保額100萬元以下的人壽保險、健康險與意外險等最基本保障,列為不強制執行標的。 圖/pixabay. 保單強制執行排除條款. 能否留下30萬元喪葬費,不要把保單全數強制執行? 在外界及立委強力質詢、建議下,金管會22日表示,將修正保險法,把保額100萬元以下的人壽保險、健康險與意外險等最基本的保障,列為不強制執行標的,希望6月公告修正草案,並進行預告。 債務人因無法還款,被法院判決強制執行資產,連名下的保單亦會被強制解約、拿到保價金支付債務,很多民眾爭取留下最後一哩路或家庭基本保障,不要所有保單都被強制執行。
1 天前 · 2024年5月27日 週一 上午8:2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前民眾黨立委賴香伶等31名立委認為現行勞保制度潛藏鉅額負債,依現制勞保註定只能 ...
6 天前 · 網友回應. 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前吳姓女保險業務員,自2010年起私自以「短期、躉繳」不存在保單,向曾姓等20名保戶謊稱「一次繳清全部保費」,可以退佣金,累計11年共收得保費6305萬餘元;吳女收到保費後,替曾等人向公司投保長期「低額度、分期繳付」的真保單,另賺取公司核發169萬餘元佣金。 由於曾等人陸續未領到保險金,全案才曝光。 基隆地檢署今(22)日偵結將吳女依涉犯銀行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前吳姓女保險業務員,2010年間,私自以不存在的「短期、躉繳」保單,向曾姓等保戶佯稱「一次繳清全部保費」(即躉繳)可以獲取佣金,累計向曾姓等20名保戶,共收取6305萬9282元保費。
2024年5月9日 · (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壽險保單是否得視為債務人的財產,而得為法院執行的標的,以往爭議不已,經2022年12月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債權人可針對債務人的保單聲請強制執行。 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今在立法院指出,自此裁定後此類案件大幅增加,最近1年3月以來,各執行法院核發扣押命令者,至少有34680件,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人壽保險契約者共計8712件,法院受理處理此類案件負荷沈重,可說是「重災區」。 吳三龍秘書長也指出,有鑑於壽險契約時常附有傷害險、健康險等保險,各執行法院在具體個案裁量是否行使終止權執行解約債權時,均審慎行事,以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
6 天前 · 大. 記者 顏真真 /台北報導. 2024-05-22 17:22:00 |2024-05-22 17:23:46. 壽險保單能否視為債務人的財產,被法院強制執行,備受社會上爭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月初臨時提案通過,請司法院會同金管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壽險公會,根據保單類型及解約金,訂定強制執行的排除範圍,「一定金額」以下的解約金或理賠金,不得扣押及執行。...
2024年5月13日 · 被告產險公司主張,雙方就招攬保險業務締結承攬關係,並以獎金作為報酬,獎金僅有考 量最終保險契約是否成立,並無具有經常性給與性質,原告受領獎金是基於承攬關係,與 勞動契約無涉,因此無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不屬勞基法規定工資,不得列入退休金計算 。 法官提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年3月9日(90)台勞資二字第00098673號函釋資料、勞動基 準法、吳男與公司簽訂的服務志願書等資料,其中服務志願書清楚記載吳男簽名「本人同 意並知悉承攬報酬非工資一部分,公司並無為本人就承攬報酬部分投保勞保、健保、負擔 職災補償、支付退休金或按月提撥勞退金之義務」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