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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共同基金 ,或稱 集合投資計畫 (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CIS )、 投資信託 ,是指集合一群人的資金,由經理人集中管理投資,創造更高的投資報酬。. 是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將分散在投資者手中的資金集中起來委託專業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和 ...

  2. 指數股票型基金(英語: exchange-traded funds,縮寫:ETF),或稱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種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提供投資人參與指數表現的指數基金。ETF將指數 證券化,投資人不以傳統方式直接進行一籃子證券之投資,而是透過持有表彰指數標的證券權益的受益憑證來間接投資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基本法律,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行為的專項立法,取代了舊有的外資三。 2019年3月15日,外商投資法草案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 外商投資法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資 ...

  4. 即愈早買入的存貨愈先結轉。. 後進先出 (英語: Last In, First out , LIFO )為與之相反的記帳,以較晚買入的的存貨 成本 先結轉。. 兩者共同點為,期初存貨+本期新增存貨=期末存貨+本期已售存貨。. 先進先出法的優勢在於,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價值更接近 ...

  5. 儲蓄與投資 [編輯] 儲蓄與投資是密切相關的。 儲蓄以停止購買消費性物品和服務為代價,讓累積的資源改爲投資於生產固定資本,例如存貨或者機器 [4]。因此儲蓄對於固定資本的增加非常重要,它主要支配經濟增長。古典經濟學家相信個人淨收入會用於儲蓄和消費兩大用途,而儲蓄又會最終轉化成 ...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基本法律,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行為的專項立法,取代了舊有的外資三。 2019年3月15日,外商投資法草案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 外商投資法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資 ...

  7. 《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是中華民國法律體系中最基礎的勞動法律,立法目的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根據該第1章第1條)。民國73年(1984年)7月30日公布實施,現行修正版本2020年6月10日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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