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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 作業手冊. 壹、 前言. 為改變民眾生活習慣,誘導民眾逐步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環保新觀念,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等一次用產品,改善資源耗用及污染環境的問題,由政府機關率先實施起帶頭作用,故環境部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為讓機關學校瞭解如何推動作業指引,故製訂公版之作業手冊,以利相關單位依循推動作業指引工作。 貳、 前置作業. 一、 轉知所屬單位 透過發文方式將作業指引函頒所屬各機關、學校,並請機關、學校落實推動及回報成果,發文內容範例如圖1。 OO署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2. 項次. 檔案名稱. 1.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2.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問答集. 3.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文宣資料. 關閉.

  3. 為改變民眾生活習慣, 誘導民眾逐步養成「 自備、 重複、 少用」的環保新觀念, 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等一次用產品,改善資源耗用及污染環境的問題。. 由政府機關率先實施起帶頭作用, 並納入學校將環保觀念向下扎根,後續再逐步推動至民間單位, 故 ...

  4.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壹、前言. 為改變民眾生活習慣,誘導民眾逐步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環保新觀念,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等一次用產品,改善資源耗用及污染環境的問題,宜由政府機關率先實施起帶頭作用,並納入學校將環保觀念向下扎根,後續再逐步推動至民間單位,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以利相關單位依循推動有關工作。 貳、適用對象及範圍. 一、 相關法規 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7條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權責制定有關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棄物產生,及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政策及法令,並付諸施行。

  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 飲用水作業指引」,要求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三級、四級機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所屬機關、學校,主

  6. 食衛生安全及防止疫情擴散,得同意轄區內行政機關學校暫時提供免洗餐具 及包裝飲用水,並於同意後報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備查;範圍已跨及數地方主

  7. 為推動政府機關率先實施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水等一次用產品,減輕環境負荷,再逐步帶動民間,環保署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下稱作業指引),最遲於111年12月31日前實施。

  8. 區內行政機關學校暫時提供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並於同意後報請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備查;範圍已跨及數地方主管機關管轄區域者,得逕由環 保署同意。

  9. 廢棄物管理.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局. 業務類別:. [源頭減量專區] 相關檔案. 屏東縣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 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推動與系統填報說明會 簡. (3.55MB).pdf. 屏東縣提供循環容器外送 ...

  10. 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適用對象、範圍. (110.9.29 函頒,環署基字第1101133967) 一次用產品定義. 實施方式. 實施日期. 如何落實. 適用對象、範圍.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 及其關所屬之機關、學校.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為彙辦單位)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鄉(鎮、市)公所及其所屬之機關、學校. (地方環保機關為彙辦單位) 主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主辦者. 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本指引之原則為凡符合兩項其中一項者,則屬本指引之適用範圍。 辦理地點. 註:環保署已依彙辦單位所確認之所屬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本(111) 年6 月8 日、9日發文檢送相關資料至彙辦單位。 適用對象、範圍. 辦理主辦者.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