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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0月24日 · 指揮中心自11月7日起放寬部分社區管制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日表示,我國目前疫情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全人口疫苗涵蓋率高,為兼顧社會經濟發展及民眾生活需求,經參考國際作法並綜合評估整體防疫狀況,自今 (2022)年11月7日起,放寬部分社區 ...

  2. 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併發症)解除隔離治療條件 112-04-07 指揮中心將擴大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預防性單株抗體適用對象,並視病毒變異株流行情形與使用效益,評估調整相關建議

  3. 第 2 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研判國內、外流行疫情嚴重程度,認有必要時,得提具體防疫動員建議,報請行政院同意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指派指揮官。. 前項所稱流行疫情嚴重程度,指重大傳染病流行、生物 ...

  4. 因中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引發之肺炎疫情尚未平息,且鄰近國家接連出現自武漢移入之確診個案,研判中國疫情已有明顯社區傳播及疫情擴大情形。 疾病管制署於1月20日宣布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周志浩署長擔任指揮官,統籌整合各部會資源與人力。

  5. 2022年11月28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6. 2021年8月21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之本土病例,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今(2021)年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將維持或調整相關管制規定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 1.

  7. 疫情發生需統籌國內各項資源並整合人力時,衛生福利部可報請行政院同意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 (二) 指揮中心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民間組織執行防疫工作。 二、設施建置 2005年1月18日設置「國家衛生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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